抽驗蔬果 高雄12件農藥殘留違食安法下架處辦

市府衛生局針對轄內傳統市場、果菜市場、餐飲業、大賣場及超市等販售場所進行生鮮蔬果安全查驗,今(13日)公布1117月至11月共計118件抽驗結果,共12件蔬果農藥殘留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17%,已要求來源廠商及販售業者即刻下架該批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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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衛生局稽查人員於大賣場採檢。取自高市府衛生局

衛生局說明,抽驗的118件蔬果中,有12件蔬果農藥殘留不符規定,當中豌豆4件、辣椒3件,青江菜、芹菜各1件,水果類則是荔枝、百香果、木瓜各1件。其中不符規定產品,9件移他縣市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2件衛生局已依法處辦、1件移高市府農業局處辦。

衛生局指出,已要求來源廠商及販售業者即刻下架該批產品,強調蔬果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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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衛生局111年度7至11月蔬果農藥監測不合格清單。取自高市府衛生局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選購蔬果時除當季蔬果外,也可挑具產銷履歷等可溯源之農產品標章,以確保安全;另在食用或烹煮蔬菜前,以流動清水清洗,能降低健康風險。

同樣與食安有關,冬季將至,許多民眾會購買應景食品「湯圓」及其配料,南市府衛生局也在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餐飲店等販售場域,抽驗共20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著色劑(規定外煤焦色素、羅丹明B)及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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