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親人投資賺2萬佣金 調查官違法兼職
檢調偵辦im.B詐騙案件,傳出調查局曹姓調查官投資被騙1200萬,但以保證不立案偵辦,先拿回利息,涉嫌瀆職。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因查無曹員犯罪事證,依法簽結,但查出他曾介紹父親及妻子投資im.B賺2萬元佣金,涉違法兼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移請調查局行政懲處,調查局將責由督察處進行後續查處。
另外,針對立委質詢有「明星級檢察官」曾與im.B案主嫌曾國緯餐敘,疑涉im.B案,台灣高檢署經3個月調查,訪談曾男及3名檢察官共7人次,調閱通話資料9次,29日完成調查報告,認定該北檢「明星級檢察官」2020年3月、2021年11月受友人邀約赴宴,餐敘時間相隔超過一年半以上,且當時曾男沒有案件繫屬北檢,另2名檢察官因公職期間未與曾餐敘,且不認識曾,均查無不法,同樣簽結全案。
im.B案傳出曹姓調查官投資被騙,但卻以保證不立案偵辦,先拿回利息,調查局獲悉後指派督察處調查,發現曹確實投資1200萬餘元,獲得100萬利息,但利息是在案件爆發前領取,其本金並未領回。
北檢接獲民眾告發後展開偵辦,發現曹員以自有資金投資im.B平台約1200餘萬元,但並無施壓平台情事,今年4月24日收受最後一筆8萬餘元利息,當時im.B尚未發生問題,因此查無曹以調查官身分要求支付本金或利息,換取不立案情事,因查無犯罪,予以簽結。
但北檢查出,曹員除自行投資,亦曾向父親及妻子推廣投資im.B,從中分得1%佣金約2萬餘元,曹因僅對父親、配偶招攬,與《銀行法》「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構成要件不符,未違反銀行法罪責。
不過,北檢認為曹身為公務員卻兼職收取業務佣金,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情事,因屬行政懲處範疇,移請調查局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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