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政府禁團令違憲 傅崐萁:觀光業提國賠政府應概括承受

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呼籲蔡政府解除禁團令。   圖:國民黨團/提供
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呼籲蔡政府解除禁團令。 圖:國民黨團/提供

[Newtalk新聞] 就蔡政府農曆年前宣布,停止旅遊業組團赴中國旅遊。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9日)召開記者會,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痛斥,民進黨政府選前開放、選後關門,根本就是騙選票的「詐騙黨」,更指控政府濫用法條、無限擴權,要求行政院立刻修正不當政策,積極地推動善意,讓兩岸高度緊張情勢緩和下來。

傅崐萁表示,觀光旅遊業是非常重要的服務業,且《憲法》保障人民有遷徙的自由,卻被民進黨政府片面以《發展觀光條例》禁止組團赴中國旅遊;從原本今年3月起要開放,到蔡政府突然又片面宣布禁止,這不僅是政府沒有誠信,選前選後兩個樣,這就是民進黨一貫手法,形同詐騙,甚至造成觀光業第二波失業潮,所造成的損失應提出國賠,觀光旅行業因此所造成的損失,政府都應該概括承受。

傅崐萁更主張,現在兩岸關係嚴峻,金廈水域又發生不幸落水事件,造成2名中國人民喪生,此時此刻的兩岸關係更是雪上加霜。國民黨團希望新政府上台之後,兩岸應該要回暖回春,國家執政者應該要不忘初心,要為人民福祉、安定的生活著想,這也是人民卑微的要求。

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質疑,今年6月起禁止組團赴中國旅遊,業者都在問,政府的法源依據為何?觀光署提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但《發展觀光條例》可以無限上綱嗎?第53條的立法精神是「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請問民進黨政府,難道認為旅行業者組團赴中國旅遊就是賣國賊?就會傷害國家利益?這頂帽子,會不會讓觀光旅行業者太沉重?

洪孟楷也質疑,觀光署稱已組團,3月至5月仍可出團,難道是3月至5月出團不會損害國家利益,6月以後出團的會損害國家利益?洪孟楷痛批觀光署,條文可以如此離譜的解釋?觀光署拿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已經違反《憲法》、濫用法條,根本是太上皇條款,非常荒謬。

黨團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政府此舉明顯有違憲之虞。而且《大法官釋字》第432號解釋以來,針對法律明確性原則,一貫認為需符合「可否理解、可否預見、可否審查」三要件。《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有損害國家利益」根本不符合法律明確性定義,政府根本沒有依法行政,沒有任何法源依據,就限制人民遷徙、組團出遊的自由,根本就是專制獨裁復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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