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非頭一遭」巨業客運被挖2021年慘案 判決結果曝光

巨業客運在2021年就曾發生時任林姓司機撞死一名16歲張姓女高中生。翻攝自g-bus
巨業客運在2021年就曾發生時任林姓司機撞死一名16歲張姓女高中生。翻攝自g-bus


台中車站附近昨(22日)晚間發生一起東海大學女大生被305號公車撞上,釀一死一傷重大悲劇,台中市府交通局表示,針對這次死亡車禍將重罰業者120萬元,同時監督業者對受害民眾進行賠償事宜。而肇事司機施男服務的巨業客運,被起底不是第一次出事,2021年旗下的林姓司機在清水區嘉陽高中前輾斃一名16歲張姓女高中生。

由施姓司機駕駛的305號公車,昨晚行經台中市中區時撞上林姓、王姓2名東海女大生,其中,林姓女子被車輪壓身,傷重不治,王姓女子則是擦挫傷,暫無生命危險,而施男被偵訊時稱「天色昏暗」、「她們穿深色衣服」等等,被警方以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20萬元交保。

此事件引起民眾討論,有人挖出施姓駕駛所屬的巨業客運,其實在2021年就發生另名林姓司機撞死路人的意外。

當時案件是林姓司機上午7時2分開165號公車經過嘉陽高中校門前,在下坡路段時,撞上年僅16歲的張姓女學生,張女因巨大撞擊力當場失去呼吸心跳,且軀幹、下肢遭公車前後輪輾壓,導致嚴重骨折,臟器出血等等,還有創傷性休克等致命病徵,搶救仍宣告不治。而張女出生低收入戶家庭,在校就讀飛機修護科,成績優異,下課會返家幫忙父母顧店。

肇事的林姓司機以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台中地院審酌林男確實有疏失、沒有禮讓行人,導致憾事發生,但林男有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且家中有老幼小,一審判10個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林男先前未有犯罪判刑前科,與巨業客運共同給付和解金給張女家屬,並獲得張女家屬同意給予林男緩刑宣告,因此二審獲緩刑3年。

而針對昨晚1死1傷重大車禍,台中市交通局說明,將依公路法、免費公車契約、虧損補貼作業規範等重罰巨業客運,目前初估處分金額120萬元,另外也將此案列入今年評鑑,預計會影響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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