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醫院:要兼顧教育傳承

中國時報【鄭郁蓁╱台北報導】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坦言,目前的醫療隱私規範,確實是以一體適用方式擴大到所有醫療機構,規範不足處,各醫療院所應該要因地制宜尊重患者隱私,患者隱私部分,目前也已列入醫院評鑑考察。醫事司科長呂念慈也表示,醫療隱私規範雖沒有強制力,但若接到患者檢舉,衛生局仍可輔導。 衛福部醫事司表示,現行醫療隱私規範包含若是教學醫院有教學門診需求,必須在門診預約單或時間表上註明是教學門診,讓病患能自行選擇掛號與否;在門診診間門口貼出告示,說明什麼是教學門診;但若要檢查私密部位,病人也可以拒絕實習醫生在場。 台北榮總醫企部主任李偉強表示,榮總屬教學醫院,因此院方會認為病人「知情、同意」配合各項教學,因此往往忽略再次向病人說明,尤其對教學醫院來說,傳承是很重要的工作,每位資深醫護人員都是從菜鳥當起,不過,因個人對隱私感受度不同,若病人覺得不妥,都可和醫護人員事先溝通。 李偉強說,醫學教育是很重要的一環,不然年輕醫師接觸不到患者,讀再多書也是不懂;但他也坦言,教學門診同意書沒辦法寫得很仔細,未來將會加強年輕醫師對病患隱私權的概念,患者也應該學著當聰明的病人。 台北慈濟醫院表示,若是一般性門診,會在診間及門診表註明,且看診前會讓病人簽署示範教學同意書;若是住院期間,住院醫師則需帶著實習生主動向病人說明這些人的身分,若患者不願意,則會註明,不會勉強。 台大醫院、花蓮慈濟等教學醫院指出,示範教學或醫護實習生要服務病患,都會取得患者或家屬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