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藝文紓困4.0 編列特別預算45.49億元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文化部今(3)日公布「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將以行政院同意編列特別預算新臺幣45.49億元,辦理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及補貼、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等方案,藉此補助5月11日起受疫情影響,而產生營運困難的個人及事業。
文化部表示,曾獲藝文紓困補助自然人,採主動審查合於規定者後,3萬元明日將直接入帳,藝文事業及未曾獲藝文紓困補助的自然人,也將採「線上申請、簡化程序、先到先審」方式,加快核定撥款速度。
文化部指出,「藝文紓困4.0」分為對自然人及事業的補助。具中華民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受到疫情衝擊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論有無參加勞保等社會保險,皆可提出申請,補助基準參考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方案,每人補助3萬元。申請者若有其他已投入的製作或相關費用,則可以再酌增經費,合計補助以6萬元為上限。
為達即時紓困效果,簡化申請及加快撥款程序,文化部表示,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將主動審查合於規定者,並與其他部會勾稽排除重複領取補助,以及已在企業、機關(構)投保或領有公保退休金者等因素後,6月4日將補助款3萬元,採直接撥款方式入帳。
至於未曾獲補助或要申請製作費項目者,則另依須知規定進行申請。文化部表示,「藝文紓困4.0」補助預計6月7日公告受理,自然人申請日期至今年7月12日止、事業申請則至8月31日止,申請方式採線上及郵寄兩種方式。為防疫及節省申請與作業時間,建議優先採線上申請方式,文化部也將採先到先審方式,加快各項審查及核定撥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