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加權未完全排除政二代? 洪耀福:制度設計不是要排除某某人

備戰2018大選,民進黨中執會昨(13)日通過針對六都議員提名及縣市長提名布局的2特別條例草案,不過,針對所謂「政治家族」條款,幾位可能爭取明年大選提名的政二代,因父母親非現任公職,不被列入,黨內外仍有質疑,不過,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今(14)日則表示,制度設計是要全面性,也要考量可行性,而非是要排除某某人,民進黨要讓新人競爭基礎公平先,但也不應把政二代污名化。

洪強調,民進黨制度設計,對現任公職3等親內親屬爭取民進黨初次提名競選公職做出限制,應該很進步,他打賭國民黨一定不敢跟進,但國民黨如果願跟進,這是很好的事情,民進黨是至少展現態度,也讓有意參選的所謂政二代,有比較公平的機會。

對中執會草案,對「政二代」的定義範圍?外界仍有雜音,洪也反問,「那如果是男女朋友,甚至小三?該不該限制?要如何限制?」

「制度設計是要全面性,不能是針對性」

洪強調,制度設計一定要是全面性,可行性,不能是針對性,意圖要排除某某人,昨天通過的制度,是要讓新人競爭基礎公平一點,不要讓他們因為自己是誰的女兒兒子,有明顯組織基層,還可以加權,民進黨是要排除這個狀況,但也不是說政二代就不能參選,而昨天政二代經過草案,爭取到提名,也會比較理直氣壯,因為證明他們贏得提名,是光明正大的事情,是靠自己的實力,不需要加分民調就贏。

制定「柯文哲條款」? 洪耀福澄清:上屆大選也有

洪也特別澄清,針對直轄市提線市長提名的特別條例草案,外界有所謂「柯文哲條款」說法,但相關條文,並非「柯文哲條款」,洪強調,該條文,上一屆大選特別條例也有,且狀況可適用到其他縣市,明年大選,民進黨在台北市要如何布局,仍待討論。

洪也說明,因應明年大選,選對會也會擴編,先前選對會著重在制度研擬,下一階段選對會,需要實質協調、整合、輔選,會有更多人參加,黨內人士也說,參酌過去執政經驗,未來輔選機制,也會納入府、院代表參與,先前在黨政資歷豐富的政院秘書長卓榮泰,及府方適當代表,都是可能納編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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