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前董座吳東進涉弊,立委神回:真的出事了

真的出事了!新光金前董座吳東進涉弊案,被檢調約談搜索後,以1億元交保,對此,立委林楚茵竟神回「真的出事了」,還要求金管會要徹查吳東進是否也伸手進其他新光子公司,尤其是125億增資案,避免影響金融穩定。不過,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回應,該弊案是「大股東個人行為」,想為新光金弊案滅火。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因涉嫌新板傑仕堡弊案,遭檢調搜索並以被告身分約談,台北市調查處4名調查官及吳東進的4名友人,一路護送吳東進到新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複訊。偵訊過後,檢察官認定吳東進涉犯《證券交易法》等罪諭令以1億元交保。

事實上案情發生在2020年9月,金管會在檢查新光人壽的海外投資時,發現公司最高決策單位「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主導投資,違反公司治理規定,對新光人壽祭出2760萬元裁罰,並將時任董事長的吳東進停職至2023年6月任期屆滿。

金管會也發現,在停職期間,吳東進仍參與不動產相關會議,指導公司進行投資交易。新壽將新板傑仕堡B棟委託給利害關係人傑仕堡商旅經營管理,該商旅將B棟的未出租空置房間提供不特定人日租使用,或以未收費方式出借供利害關係人使用。

在新板傑仕堡A、B、C棟住宿及出租作業中,未檢附充分資訊,也未依利害關係人交易提報董事會。此外,出租予利害關係人及實質利害關係人的淨租金單價高於附近實價登錄淨租金單價,但未與同棟其他非利害關係人承租戶的收費標準進行比較,也未將內含於租金的健康諮詢等相關服務納入比較。

金管會認定新光人壽在資金運用、不動產投資管理及其他業務作業上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罰鍰300萬元,並將全案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針對吳東進的涉案,立委林楚茵直接說,「真的出事了」,她表示,要求金管會徹查吳東進是否也伸手進其他新光子公司,並緊盯125億增資案,避免影響金融穩定。不過,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回應該弊案是「大股東個人行為」,與增資案是兩回事,金管會將於6月底前處理增資案。

對於吳東進的弊案,雖然金管會表示是個人所為,不過,網友卻不太接受,感覺就像是要讓吳東進一人背鍋,何況,林楚茵的反應,也太直接了,似乎暗示著背後的不尋常之內幕,希望要好好查,千萬不要雷聲大雨點小的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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