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 侯友宜:已提訴願

中央5月宣布「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已向行政院提訴願。(陳慰慈攝)
中央5月宣布「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已向行政院提訴願。(陳慰慈攝)

新北市山地原住民議員馬見今(20日)在總質詢指出,中央故意選在5月初新總統賴清德尚未就職前,巧立各種理由宣布了「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的部分條文無效,嚴重影響原住民就業權益,詢問市府是否提出訴願,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已依照行政救濟法的規定委任律師於5月30日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馬見表示,賴清德的政見中有一項「深化地方自治」,他並在就職演說中提及了「對未來中央和地方的互相合作寄予厚望,要讓每一個縣市、處處可以安居,人人可以樂業。」

馬見指出,但很可惜也很痛心的看到,中央故意選在5月初賴清德還未就職時,巧立各種理由宣布了「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的部分條文無效,包含第4條第3項「未達進用比例之各機關,應按月繳納差額補助費」、第5條「工程金額5百萬以上得標廠商應以一定比例以上工資僱用原住民,未達標準需繳納代金」、第6條「機關人事異動等待遞補期間免繳代金」、第10條「差額補助費及代金應成立原住民就業基金」。

馬見說,這些可說是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的核心條文,地方政府基於因地制宜之考量,有權訂定較嚴格之規範。這也是新北市一直以來態度,中央不完善的,新北來做。

馬見認為,地方自治為憲法保障的制度,具有憲法位階,國家不得以立法或其他方式侵越地方自治權,更有義務積極形成有利於地方自治發展的制度空間。但即使副總統換成了總統,這依然是黨意至上的政府,而保障就業自治條例進到行政院訴願委員會的結果也是可預期的,當然是依然宣告無效。

他再追問侯友宜,如果「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的訴願輸了,新北市政府是否願意繼續提出行政訴訟,為族人爭取應有的就業保障?侯友宜回應,一定會,法制局會配合原民局積極協助相關的救濟事宜,看怎樣做會更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