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清查超高齡寵物登記 過世不除戶飼主恐挨罰

寵物示意圖。資料照片。亞大附屬醫院提供
寵物示意圖。資料照片。亞大附屬醫院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提醒,寵物登記就跟人的身分證一樣,過世也是要去辦理除戶,不然是會有高額罰鍰。動保處今年4月份開始針對超高齡(15歲以上)寵物登記進行清查,除戶程序全面開放給民眾線上登記辦理。

動保處表示,新北市戶籍民眾登記犬貓隻數約31萬,另外超高齡犬貓也有近5萬筆左右,根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寵物的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等情況,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予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植入晶片。違者可依同法第31條第1項第8款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動保處提醒,寵物飼主若發生變更,應前往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進行飼主聯絡資訊及寵物喚名變更,或可進行遺失申報,另外若有轉讓或除戶須至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https://www.pet.gov.tw/Web/O201.aspx)或寵物登記站(各動物醫院或動保處)進行變更,以避免寵物後續照顧發生糾紛。為了方便飼主,動保處最近會對超高齡寵物的飼主簡訊或Email,可用裡面的Google表單登記協助飼主辦理除戶。

動保處呼籲,民眾若收到狂犬病施打或確認登記資料簡訊或Email,不是詐騙,僅是提醒民眾須要注意寵物登記情形,如已每年施打狂犬病疫苗或是已無飼養寵物,請依法合規辦理登記變更或除戶,以確保寵物身份和後續管理的順利進行,如果不確定寵物登記情形,可去就近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或寵物登記站辦理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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