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標示明上路 100%米粉標示還是不合格

新標示明上路 100%米粉標示還是不合格

從七月一號開始,市售米粉、蔬果汁、乳品等標示有新規定,以米粉為例,米粉成分必須百分之百,才能標示為純米粉,成分在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律需標示為調和米粉,北市衛生局今年五月,也預先前往販售點稽查,發現一成七的乳品、近三成的蔬果汁、還有百分之百的米粉,標示還是不符合新規定,從明天(一號)開始,如果還是不合格,將最高可罰三百萬元罰款。(林麗玉報導)

民眾購買米粉,很多產品米粉成分低,卻還是標示米粉,讓消費者霧煞煞買的產品,到底是不是純米粉,為了消除消費者疑慮,從七月一號開始,包括米粉製品、蔬果汁、乳品保久乳等,標示新制上路,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說,從七月一號開始,市售的包裝米粉,必須百分之百純米粉,才能標示為米粉,如果成分為百分之五十以上,必須標示為調和米粉,另外蔬果汁含量達百分之十以上,外包裝必須明顯標示原汁含有率,如果沒有原汁成分,則必須標示為風味、口味等字眼,還有乳品保久乳、調味乳等產品,乳含量必須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調製乳粉產品也應該顯著標示乳粉含量百分比,處長邱秀儀說,衛生局今年五月,已經前往販售點稽查,發現還是有一成七的乳品、二成九的蔬果汁、及百分之百的米粉製品不符合新標示規定。

處長邱秀儀說,七月一號之後,如果乳品、蔬果汁、米粉標示,還是沒有依照新規定標示,將可以依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處三到三百萬元不等罰款,如果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也可罰處四到四百萬元不等罰款,違規產品除了限期改正,改正前也不得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