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爆炸如154kgTNT炸藥 造橋劑超標課長謊報

屏東明揚國際公司去年9月22日大火,造成10死亡,上百人傷的慘劇,屏東地檢署歷時4個多月偵查偵結,將明揚公司及6名管理階層幹部,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董事長劉安晧等人被求處5年不等的徒刑。檢方調查還發現,當時爆炸威力猶如154公斤的TNT炸藥,更扯的是,相關人員曾回報公安課長,倉庫內存放易燃的造橋劑已超過規定,但課長指示謊報,後續也沒申報。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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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檢察官許育銓:「出口處突然出現大量的白煙,隨即就發生爆炸!」

檢方播放爆炸當下的影片,直指明揚公司存放架橋劑3千公斤,超標30倍,而且儲存在高溫的環境,不停蓄熱升溫分解,才會產生爆炸!

主任檢察官許育銓:「自燃的時候會產生白煙,產生氣體跟粉塵,進而引發爆炸!」

檢方調查,爆炸現場架橋劑堆放在3個棧板上,1個棧板1000公斤,就等於302公斤的TNT炸藥,專家從現場磚牆破壞的情況推估,爆炸威力相當於154公斤的TNT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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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扯的是,檢方查出,2021年3月,工安課管理師曾寄電子郵件給王姓工安課長,表示易燃的架橋劑超過1倍就要申報,公司存放量達38倍,該怎麼辦?沒想到,課長竟然指示謊報。

主任檢察官許育銓:「王課長他顯然要跟消防局謊報數據。」

明揚國際董事長劉安晧(112.9.25):「我們有獨立的化學品倉。至於這些更細的細節我不清楚。」

意外發生當下,董座沒有承認存放過量,造成包含4名消防隊員在內,總共10人死亡,百餘人受傷,檢方將明揚公司及6名管理階層幹部,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明揚求處30萬罰金,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求處5年徒刑,鄭姓協理、工安課長、主管課副課長及倉管組長,求處4年10個月到4年8月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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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劉姓員工家屬:「他們的疏失造成那麼多人(死傷),那麼多義警消,他們都很年輕!」

明安集團副理劉彥良:「明揚都積極跟相關受災對象進行慰問,整體和解率都已經達到接近9成。」

明揚大火,讓四名警消殉職,屏東縣消防局長許美雪在去年10月6號請辭,起訴偵結記者會這一天,屏東縣消防局長由副局長李彬正扶正接任,希望由專業領導消防局,能更重視救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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