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廢死及訂終生監禁今揭曉 37死囚向大法官討活路
憲法法庭審理死刑是否違憲案,訂今(20日)下午3點宣判,三種可能分別是死刑合憲,37名死囚維持待槍決狀況;第二種是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並予37死囚非常上訴、再審求生機會;第三種則是死刑違憲,37死囚全部免死,另大法官也可宣示我國應制定終生監禁等廢死配套。目前37名死囚卷證資料已全送至法務部,若判死刑違憲或合憲限縮,卷證會交由高檢署,由總長替37死囚提非常上訴或由被告聲請再審,至於是否立即釋放37死囚?將由高等法院及分院提訊被告開庭後裁定。
死刑釋憲案是由2011年遭判死刑定讞的王信福(72歲)等37個涉殺人等罪遭判死刑確定者,認為《刑法》第33條規定死刑是刑的一種及第271條規定犯殺人罪者可判死刑的法律違憲,向大法官會議聲請解釋,新制實施後由憲法法庭審理,依《憲法訴訟法》第91條規定,此案屬於舊制案件為「法規範審查」,若憲法法庭認為死刑制度違憲,不適用「確定終局裁判違憲並廢棄發回管轄法院」的規定,要由被告聲請再審或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由法院針對有罪無罪或應判多久刑期重啟審理。
37死囚目前為待執行槍決狀態並不是法律上的羈押,若憲法法庭判決死刑違憲,37死囚的有罪確定判決效力是否存在?是否回到審理中狀態?是應立即釋放或是羈押?要由二審法院開庭確認,由於《速審法》規定羈押不得超過5年,37死囚中,除奪2命於2020年3月遭判死刑定讞的沈文賓外,其餘死囚待執行期間都逾5年,是否能再羈押?是否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08條再予羈押2個月的規定,都得由二審法院開庭決定,其中21死囚會由高等法院審理,另16被告由台中等高分院審理。
憲法法庭審理死刑案,爭點是死刑是否違憲?應否限縮死刑適用犯罪範圍?宣判死刑前審判時的配套等,4月間開庭由法務部等相關機關與聲請人律師陳述意見及辯論,原訂7月宣判,但憲法法庭因審理立院職權新法違憲爭議等因素,延至9月20日宣判,法界預估,憲法法庭最後應會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死刑適用犯罪的範圍並強化死刑案件審判時配套,但也無法排除司法院長許宗力為求個人歷史定位而力推宣告死刑違憲。
2020年4月在過年圍爐時放火燒死父母等6被害人的翁仁賢遭槍決後,我國至今已逾4年未執行死刑,目前我國共有遭判死刑定讞的37位被告尚未被執行槍決,其中遭控犯下綁架陸正撕票及女業務員分屍案的邱和順1988年遭羈押至今已36年,是遭關押最久的死囚,另有求愛不成砍殺女被害人百餘刀將她棄屍的富少王鴻偉、性侵後殺死被害子女再殺死路過看到此事老農夫的郭俊偉及放火燒死5位被害人的林旺仁、為詐保險費而殺死媽媽、婆婆及丈夫的林于如(唯一女死囚)等,他們均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平等原則,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力拚一線生機,若宣告死刑違憲,37個死囚將可重生。
廢死議題在我國爭論不斷,司法院長許宗力在經歷過自己親自嚴選推薦的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本刊踢爆涉當富商翁茂鍾顧問,並收富商襯衫及買股大賺逾5,400萬元等不當利益、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去年遭本刊踢爆涉性騷擾而被逼退,時任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接獲被害人投訴後竟予吃案包庇未送辦,並對外謊稱沒有這件事,許宗力竟還向總統推薦林輝煌接任李伯道的懲戒法院院長遺缺,許宗力重用的石木欽、李伯道與林輝煌三個終審法院院長沒有一個正經,都接連出大包,重創司法威信。
法界盛傳許宗力任內雖帶領大法官宣告同婚合法、通姦除罪等進步價值的大法官解釋,並獨創國民法官的司改新制,但他重用的石木欽、李伯道與林輝煌三個愛將都出事,讓許宗力灰頭土臉,司法威信也不見起色,傳出許宗力將廢死聲請案啟動審理,可能是有意以此案為告別代表作,一雪石木欽、李伯道與林輝煌三個終審法院院長都出事有醜聞的前恥,力拚個人歷史定位會有好的名聲。
憲法法庭受理死刑釋憲案後,4月23日進行言辭辯論,15位大法官中,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蔡彩貞分別參與過死囚王鴻偉、王柏英案件審理,大法官尤伯祥擔任過死囚邱和順辯護人均迴避,由12位大法官審理,7票即可決定死刑違憲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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