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未設調幅底線 許銘春:保障足夠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明定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但未明定調幅底線,外界質疑換湯不換藥。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表示,歷年基本工資審議,消費者物價指數全數反映,未來在「應參採指標」之外,也有「得參採指標」,足夠保障最低工資。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3日審議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勞動部長許銘春出席並備質詢。(中央社)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3日審議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勞動部長許銘春出席並備質詢。(中央社)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明訂勞動部應設最低工資審議會於每年第3季召開會議,並列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為「應參採指標」,未來勞資之間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者最高可處事業單位或雇主新台幣150萬元。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議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許銘春在會前受訪,回應外界質疑表示,相較之前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現在法規位階提升,明定每年第3季召開審議會,明確相關審議指標,審議程序進行有明確規範,每年定期檢討,讓審議制度更加健全、穩定,對勞工更完善的保障。

媒體詢問,在野黨質疑未納入公式,未明定基本工資調幅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許銘春指出,法律規範中是否要硬性規定不得低於某個指標,世界各國的《最低工資法》沒有這樣的規定,這樣的規定,也會讓審酌的委員沒有彈性。

許銘春並說明,雖然沒有採納這樣的意見,但以這幾年的審議經驗,歷年的基本工資審議,消費者物價指數是全數都反映,未來在「應參採指標」之外,也有「得參採指標」,對最低工資的保障是足夠的。

「得參採指標」包括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的分配比率、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最低生活費等社會與經濟數據。

(責任主編:莊儱宇)

看更多相關新聞
大選前⋯最低工資法三讀 最重罰雇主150萬
勞方批:未訂調漲底線形同廢法
小店家衝擊大 新一波通膨恐難避免
工商界盼依行業別訂不同標準 給予緩衝期
評論/蔡心中最軟一塊?更像軟土深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