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安全帽等5違規仍可檢舉!立院三讀《道交條例》修正案 最快6月上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於今(14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針對交通部所提「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的修法方向,限縮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不過對行人安全構成較大威脅的違規項目仍納入民眾檢舉清單,包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障礙車格、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或臨停但騎樓除外、逆向停車等項目維持開放民眾檢舉,新制最快於6月上路施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新制去年上路,增加了13項民眾檢舉及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導致民眾檢舉及違規記點案件數量暴增。為此,交通部重新修訂道交條例,取消10項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逕行舉發的包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等也不予記點。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完成逐條討論,決議微調放寬民眾檢舉清單保留4種違規樣態,包含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以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等項目,仍開放民眾檢舉。

至於違規記點方式則限縮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份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並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年1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

更多風傳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