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罰3600元上路!駕駛人應注意哪些事?行人路權就一定最大嗎?

未禮讓行人罰款新制上路!台灣的交通環境遭人詬病多年,先前更被外媒評為「行人地獄」,引起民眾熱議。為了提升用路人安全,交通部除了加強宣導,也拍板「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那麼未禮讓行人罰3600元哪些情況適用?還有哪些新制要留意?行人用路時又該注意哪些事?一起來了解。(更新日期:5月16日)

未禮讓行人罰則新制3月31日上路,交通部藉由調高罰緩,希望提升駕駛人禮讓意識,也讓台灣盡快擺脫行人地獄的罵名。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未禮讓行人罰則新制3月31日上路,交通部藉由調高罰緩,希望提升駕駛人禮讓意識,也讓台灣盡快擺脫行人地獄的罵名。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未禮讓行人罰多少?

即日起,駕駛人未禮讓行人(排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的起罰金額,根據發生情況、車子種類有所不同:

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 小型車:2000元→提高為3600元

  • 大型車:2800元→提高為3600元

  • 機車:1200元→維持1200元

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未禮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障礙者先行通過

  • 小型車:3600元→提高為4800元

  • 大型車:4500元→提高為7200元

  • 機車:2400元→維持2400元

新制還有哪些規定調高罰鍰?

台灣常見駕駛人不遵守交通號誌,部分駕駛人也未養成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路口先停再開的習慣,為了改善這兩種情況,交通部將相關法規的起罰金額從600元或900元,統一調高為小型車1500元、大型車1800元、機車1200元,籲請駕駛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11條的相關規定:

  • 依規定或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 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

  • 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 遇閃光紅燈應先停再開

駕駛人遇行人應注意哪些事?哪些情況可能挨罰?

基於行人優先原則,汽機車駕駛人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請保持一定距離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距離長度以不讓行人感受到威脅為原則(約3公尺),同時也不可以向行人亂鳴喇叭或搶快。若駕駛人未遵守行車禮儀,除了上述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可能面臨以下罰則:

  • 第45條第1項第10款:駕駛人起駛前未讓行人先行,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 第49條第5款:駕駛人迴車前未注意行人,仍擅自迴轉,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 第50條第2款:駕駛人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未注意行人,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禮讓行人怎樣才算正確方式?

駕駛人禮讓行人時,務必掌握「暫停」和「距離行人3公尺」兩大關鍵,也就是說:

行人過馬路如何自保?遇大車先退三步?

為了保護自身安全,交通部建議行人過馬路時,可參考以下措施,增加走在路上的保障:

  • 遵守行人號誌,秒數不足時不通過。

  • 夜間行走在馬路時,穿著淺色衣服,方便來車辨識。

  • 過馬路前與行人穿越道保持一定距離。

  • 過馬路時查看左右來車,避免低頭滑手機。

  • 孩童過馬路時舉手,增加駕駛能見度。

  • 在未畫設人行道地區應靠邊行走,同時面向來車,方便注意迎面而來的車輛。

即便法律保障行人在行人穿越道有一定的優先權,不過交通部還是呼籲,碰到公車、貨櫃車等大車轉彎時,最好先退後三步再通行,這個舉動不是「要人讓車」,而是因為大車在轉彎時會有內輪差,造成許多視線死角,行人退後三步可以有效避免意外發生。

行人路權最大?違規通行一樣違法

雖然「行人路權優先」是公認的準則,但不代表行人就能為所欲為,仍須遵守法規,像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便寫明,行人過馬路時要是出現未按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未畫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擅自穿越車道、在馬路上嬉遊阻礙交通等情形,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另外,行人行近鐵路平交道時,倘若強行闖越,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0條,可處新台幣2400元罰鍰。

實習記者:黑立安

核稿編輯:廖梓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