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遭檢求刑20年 她批: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

林姿妙涉貪遭檢方求處重刑20年,怒批「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鏡新聞)
林姿妙涉貪遭檢方求處重刑20年,怒批「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鏡新聞)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洗錢等罪嫌,案經2年調查審理後,昨(23日)辯論終結,林遭檢方求處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將於12月31日宣判。對此,林今(24日)受訪時怒批檢方偵辦「先射箭、再畫靶」,且直言檢方求處的誇張刑度,讓她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盼法院還清白。

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人,於2022年間涉嫌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同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全案於昨日辯論終結。

檢方依林姿妙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求處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林姿妙涉犯特殊洗錢罪部分,求處2年6月徒刑,併科200萬元罰金,沒收不法所得;林弈伶則被求刑12年,褫奪公權4年,其餘被告為6到10年不等刑期。

林姿妙今日受訪做出回應,她指出檢方自2022年偵辦時就「先射箭、再畫靶」,定好偵辦方向後就劍指她,不斷以恐嚇、羞辱、詐騙等不當取供方式,對付被告與證人,還偽造通訊監察譯文與筆錄,虛構犯罪事實、顛倒是非,怒批檢方就是為了攻擊她及抄家滅門,並打擊公務體系。

林姿妙談到檢方求處的刑度時,坦言不意外,但卻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她強調自己一生認真努力、簡單做人、認真做事,許多被告公務員也是戰戰兢兢為國家付出,最後落得政治打壓的下場,「懇請法院還大家清白,還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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