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昌內線案 提起非常上訴

工商時報【楊孟立、蕭博文╱台北報導】 普訊創投集團實際負責人柯文昌涉犯內線交易罪判刑入獄,柯文昌向監察院陳情,指承辦檢察官未將有利於他的證據移送法院,涉有違失。監院調查後認為柯文昌陳情有理,昨(14)日通過調查報告,建請法務部轉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不過,檢察總長已對此案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檢察署表示,柯文昌律師在其入獄後繼續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檢察官審酌後認為該案件的審判違背法令,因此提起非常上訴。 柯的委任律師陳彥希指出,律師團隊確實曾向最高檢聲請非常上訴,理由包括證據不齊備、犯罪嫌疑不足等,肯定監委為全案找出違失。 「創投教父」柯文昌陳情指出,台灣花旗環球財務管理顧問公司致函承辦檢察官所附的光碟,內含5,700多封郵件,是綠點公司與當時協助併購團隊花旗公司承辦人通信往來光碟,有助於釐清案情,但承辦檢察官卻未將光碟移送給法院,造成他在法庭上處於不利地位,檢察官明顯違失。 柯文昌涉內線交易案2007年底偵結起訴,但柯2011年初才提出主張光碟並未未存於卷內。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這中間有3年多的時間,包含法院人員、辯護人均有可能接觸光碟,但該光碟當初是否有附卷並送至法院則已經無從查考。 調查報告指出,光碟證據自始即非由被告柯文昌取得、保管,其滅失自不應歸責於柯文昌,不論何種原因法院沒收到光碟,均迫使柯文昌於法庭上處於不利地位,原確定判決未就此詳盡調查,有判決違背法令之虞。 監院也指出,最高法院對現行內線交易罪責的重大消息何時「明確」之闡釋,尚有歧異,建議司法院統一法律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