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若除役 化石能源將成夢魘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當前的執政黨為了實踐2025年「非核家園」承諾,2018年至今已陸續將核一與核二廠除役,本月底及2025年5月核三廠也會完全除役,屆時核電廠將完全由台灣消失。執政黨政策跳票不知幾凡?唯獨如此堅守此一承諾,耐人尋味!

前中研院長李遠哲10日表示,廢核要往後延,從能源大政策看,先把對我們最不好的拿掉,等到綠能足夠了,再談廢核問題;如果現在廢核,要多燒煤、多燒油,會變得更壞。

執政黨再三聲明沒有核能安全與妥適核廢料處理就無核電,至本月底離核三廠除役僅約莫半個月,現在核能安全嗎?即便一如規畫於明年全無核能,8年已過仍未著手妥適處理核廢料?

一般定義核能為過渡能源,意指由傳統化石能源過渡至風、光、水等再生能源的一種能源。而各國所需的過渡期長短不一,有鑑於此,國際原子能總署於今年3月,聚集歐盟27國及其他國家共約60國領袖,於布魯塞爾舉行首次「核能高峰會」,討論如何減少化石燃料,強化能源安全及促進經濟發展。三者環環相扣,經濟可否發展並非僅限於有無能源可用,而是使用不同能源,將影響一國產業之國際競爭力。

根據國際原子能總署估算,核能由搖籃(各種原料使用)到墳墓(廢料處理)的碳足跡是所有能源中最低者;相對於台灣發展最迅速且占比最高的太陽能,產生一單位能源所需要的原料為核能的17倍、土地則為46倍,這對地狹人稠的台灣無非是致命傷。此就不難理解台灣的農地、濕地、山坡、魚塭、畜舍處處可見太陽能板。

台灣常聲稱要與世界接軌,可知世界能源總署認定作為過渡能源的核能之重要角色,是協助能源部門更快、更安全的擺脫化石能源。此正是台灣心儀的德國所遵循的能源結構發展模式。10年前,德國的發電來自化石能源降至58%時,核能仍占16%,而各式再生能源為26%;當化石能源一路降至去年止的46%,核能方降至近乎零的2%,其餘則為各式再生能源。

台灣執政當局卻反其道而行,投注龐大資源於占用大片土地面積的太陽能源之發展,至今占比尚不及10%,一舉去除核能,其他唯一可仰賴的就是化石能源。德國土地面積約台灣的10倍,再生能源尚不是選擇盤據大量土地的太陽能板,而是以陸域風機為主,陸域風機成本遠低於離岸風機,因而才得以在當前成為全歐洲最大、全球第三大的陸域風機裝置國。

台灣因果顛倒,錯將輕軌列車開上高鐵軌道,去除核能並不保證再生能源得以順利發展,僅確認化石能源必存在更久、使用更廣,成為更難以擺脫的夢魘。(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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