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除役! 「25年4階段」完成

行政院環保署今(10)日下午召開環評大會,通過台電第二核能發電廠(核二廠)除役作業環評,台電將在取得除役許可生效後25年內,完成核二廠除役作業。

環評委員針對「核能二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進行審查,歷經1小時討論決議通過,開發單位台電可開始安排相關工作,25年內完成。

根據台電資料顯示,核二廠除役範圍約60公頃,配合政府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核二廠2部機組運轉執照於2021年12月及2023年3月屆滿後進行除役,取得除役許可後,預計在25年內完成除役。

除役作業分為4大期程:1.過渡階段8年,興建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貯設施及低放貯存庫、土石堆置場及附屬設施等。2.拆廠階段12年,將用過核燃料移至室內乾貯設施。3.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3年,將廠址最終輻射偵測與復原規劃主要建物及設施拆除。4.復原階段2年,完成除役後廠址環境輻射檢測報告。

台電表示,核二廠除役期間的開發範圍及周界外500公尺,將進行鳥類種類及數量調查,並強化春季鳥類生態監測頻率,每年3至5月每月調查1次,取得除役許可後之2年內,則於3至7月每月調查1次。

今天下午的環評審查,被視為核二廠除役與否的最後一關,多組環保團體事前即發布5點聯合聲明,呼籲核二廠應如期除役,除役過程要確保採取最高規格,落實安全及輻射不外洩,還給北海岸居民1個沒有核安風險的土地。

環境法律人協會說,25年除役過程要建立民間可參與的監督小組與環境監測,除役後台電土地開發再利用也應跟民眾討論,尊重地方意見。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則建議,應儘速啟用核二廠室內乾式貯存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