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開庭「突脫法袍要休息」 台東地檢署:身體不適欲看醫生

▲ 圖/華視新聞

台東縣 / 殷名慧 綜合報導

台東地檢署傳出,檢察官羅佾德於上月10日在法院開庭,開到中午12點15分時,他突然脫下法袍,當庭表示等一下還有事情要離開,讓法官當場傻住。對此,台東地檢署今(15)日指出,當天檢察官不舒服要用中午時間看診,而檢察機關人力嚴重不足,時有上、下午接續蒞庭,但因檢察官開庭有全程的義務,地檢署因此已啟動行政調查。

4月10日台東法院審理一件外籍人士洗錢案件時,羅佾德於中午12點15分脫下法袍,稱等一下還有事、12點之後檢察官沒義務繼續開庭,不過法官當下表示這樣已經違反《法院組織法》,中間還打電話請示主任檢察官,不過收音不佳,最後庭有開完,但仍引起法界議論。

檢察官開庭途中要休息 台東地檢署啟動調查

對此,台東地檢署指出,已啟動行政調查,盼能還原法庭活動,釐清相關事實。檢察機關近年來詐欺案件量激增,各種刑事法令頻繁增修,導致偵查、公訴、執行業務量繁重。本署公訴檢察官僅有3股,平均每週蒞庭約7個半天,時有上、下午接續蒞庭,甚至有上午開庭結束後在法庭吃便當,接續下午開庭之情形,而公訴未蒞庭時間尚需閱覽卷證、撰寫書類,加上國民法官法施行後,增加公訴檢察官業務,實有兵疲馬困之感。

台東地檢署目前已針對公訴開庭逾時部分,除給予專案加班外,亦積極向法務部爭取人力,希望外界能正視檢察機關人力嚴重不足之問題。

台東地檢署表示,檢察長向來重視全體同仁工作負擔及身心健康,除定時召開檢察官會議、主管會議、書記官會議,以了解及改善各科室同仁於工作上所遭遇之問題外,亦親自及指派主任檢察官與法院溝通協調院檢相關事項,以精進各項作為,打造健全司法工作環境。

檢察官有實行公訴之職責,對於提起公訴之案件,台東地檢署指出,應於法院通知之審判期日始終到庭,本署檢察官均會善盡檢察官職責,以維護司法公正性。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今也出面說明,表示當天檢察官身體不舒服,原想利用中午時間到醫院看診後稍做休息,接著下午再開庭,沒想到開庭間超乎預料,才會有脫下法袍想離開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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