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監聽譯文外洩 鄭文燦急還500萬?到案後說法曝光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檢不服院方裁定500萬元交保提抗告,高院昨(8)日裁定撤銷發回。該案引發各界關注,今有消息傳出,因檢調監聽譯文疑遭外洩,鄭文燦得知遭查辦後才急忙退款,並稱雙方是借貸關係。

據《鏡週刊》今報導,檢調認定鄭文燦涉貪,關鍵證據是監聽到白手套向妻子提及,要送錢給鄭文燦,且辦案人員後來確實拍到白手套拎著1只黑袋進入鄭文燦官邸,沒多久便兩手空空走出來,由於沒有發動緊急搜索扣到鈔票,即便監聽到「送錢」等關鍵字眼,是否碰風或另有隱情不得而知。此外,檢調也從金流查到鄭文燦於隔年退還了500萬。

報導稱,檢方曾因證據不足二度簽結此案,但調查局不死心,三度送新證據報請重新偵辦,直到去年8月,檢察長俞秀端另組偵辦團隊才發動大動作偵查行動。

該報導指出,對於鄭文燦涉收受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業者500萬元賄款,檢調採突襲方式,趁鄭文燦前一天從日本返台之際,5日一早便持傳喚通知書約談他到案,鄭文燦雖是被告,司法機關仍須給予準備答辯的時間,專案小組採奇襲偵查的意味相當濃厚,不過鄭對檢調突如其來的動作非常配合,並同意前往應訊。

對於被指控收賄,該報導稱,鄭文燦應訊時詳述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案緣由,並坦言認識自辦重劃會主委等人,但強調絕無涉貪;對於檢方提示相關人士已坦承送錢到官邸,將裝錢的黑色提袋放在地上時,還比「5」的手勢一事,鄭文燦笑回「哉啦」,但說原不知袋裡有錢,也不知袋子去向。報導指出,檢方認為鄭文燦在隔年8月以借貸名義還款500萬元,雙方還有借據,這可能是因監聽譯文外洩,鄭才在隔年急忙退款。

鄭文燦涉貪,桃檢不服院方裁定500萬元交保提抗告,高院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院昨晚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漏夜分案確定承辦法官,承審法官閱卷後決定將在今日上午10點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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