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反壟斷、護隱私 美國科技巨頭麻煩不斷

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游可欣/綜合報導

外媒《華爾街日報》指出,歐盟最高法院一名顧問19日建議,如果美國科技巨頭都無法保證,如何處理用戶數據,且無法符合歐盟隱私法,那這種情況下,應禁止這些公司轉移歐洲用戶的數據。

不過,歐洲法院如採納該建議,包括Facebook、Alphabet、Google、亞馬遜(Amazon)和蘋果(Apple)等企業都將受到一系列法律的挑戰,且業務可能受到影響。

《CNBC》指出,隱私權主義者Max Schrems在法庭上與Facebook和其它網路平台辯論,他主要的論點是從歐洲導出的數據在美國處理,可能面對美國政府對歐盟公民和政府的監視風險,他認為Facebook不應被允許將用戶數據從歐洲轉移到美國,因為這些資訊可能會在政府的秘密要求下被移交。

《CNBC》報導,歐盟與美國政府過去曾簽訂安全港協議(Safe harbor),但在2014年因Max Schrems就Facebook未經合法授權就取用及分析歐洲用戶個人資料違反歐盟法律,提出集體訴訟,要求禁止Facebook將歐洲用戶的資料傳送到美國,2015年歐洲法院裁定,安全港協議應屬無效。

《華爾街日報》指出,作出該裁決後,歐盟和美國協商達成了一項替代協議,名為「隱私護盾協議」(Privacy Shield),已有近5,100家公司簽訂了該協議。不過,隱私護盾協議面臨另外的法律挑戰,在7月的聽證會,法官們就歐盟批准該協議的律師提出了嚴厲質疑。

《路透社》報導,目前這些成千上萬的公司,會依據幾種不同的法律工具將數據轉移出歐洲,這些法律工具又稱為「標準合同條款」,通常是要求公司在海外遵守歐盟的隱私原則。

不過《華爾街日報》報導,科技倡導者和隱私律師表示,阻止向美國傳輸數據,例如通過中止「隱私護盾協議」或「標準合同條款」可能會造成的破壞性影響。

法國反壟斷機構對Google開1.5億歐元罰單

近來,歐洲國家對於來自美國科技巨擘Google也祭出反壟斷開罰手段,《華爾街日報》報導,法國反壟斷機構對Alphabet Inc.(GOOG)旗下的Google開出1.5億歐元罰單,理由是該公司不公平的服務條款,透明度不符合要求且隨意更改。

根據《Engadget》報導指出,事件的緣由是法國廣告公司Gibmedia指控Google,無預警中止廣告帳號,法國官方調查後認為這樣的行徑是 Google 利用自己在市場上的力量,隨意修改廣告規則,不過,Google也決定會進行上訴。

《華爾街日報》報導,Google上週五(20日)稱,Gibmedia日前發布欺騙人們的付費廣告,為保護消費者免受其害,Google才決定放棄廣告收入,停止該廣告帳戶。

《Engadget》指出,這只是法國與Google之間諸多事件的其中一件,從2011年開始,就因為各種隱私、數據透明度問題,有過10萬歐元、15萬歐元、5,000萬歐元不等的罰款,今年稍早更因稅務問題而被要求繳納罰金加欠稅共9.65億歐元的巨大數額。

《華爾街日報》報導指出,法國反壟斷機構主席Isabelle de Silva說,法國反壟斷機構目前有另外幾個訴訟在等待判決,所涉及的公司包括Facebook,該機構也正在建立一個數位部門來調查科技案件。

訊息來源:華爾街日報、CNBC、Engadget、路透社

圖片來源:Pxfuel、TDC NEWS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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