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今宣判!人權委員會:死刑忽略社會犯罪成因 檢察官直言「有名有錢司法才會還公道」

今天下午各界關注的「死刑存廢」議題,終將進行宣判。(翻攝自instagram @botsuethuiting2024)
今天下午各界關注的「死刑存廢」議題,終將進行宣判。(翻攝自instagram @botsuethuiting2024)

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3時將對37名死囚所申請釋憲的「死刑存廢」議題進行宣判。無論是支持死刑或支持廢死,立場皆各具爭議。

自2017年以來,全球已有140個國家已廢死或長期未執行死刑。然而根據過去的民調,台灣超過8成民眾反對廢死,不少民眾擔心廢死可能導致更多嚴重犯罪;另外,在受害者家屬的立場,廢死的可能性無疑加重了他們的痛苦與不安,也認為將讓受害者失去應有的正義。

然而,律師李念祖先前曾直言,「死刑是否具嚇阻效果並無實證依據,且從古代鬧市公開行刑到現代於隱密處執行,死刑殘酷本質不變,卻因迴避眾人目光更不可能達到嚇阻效果」

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高湧誠也提到,國際公約強調保障生命權,「保護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與「廢死」之間不應被理解成對立。高湧誠表示,「死刑是最廉價的正義,反而會忽略社會犯罪成因」,國家若要主張死刑合憲,就須負舉證責任,去證明死刑有嚇阻作用,否則就不能認為死刑合憲。

另外,多名律師也強調「冤案的不可回復性、死刑量刑的恣意性」可能造成的系統性錯誤;然而,全國被害人協會副理事長、檢察官劉承武於今早表示,「全國被害人權協會」共40個民間團體曾提出法律草案,要求司法機關偵辦、審判以及執行死刑案件時,一定要做到完善嚴謹,「確保絕無冤判才能執行死刑」。

劉承武痛批,司法院越來越在製造新的藉口,法官幾乎不敢、不願判死刑,「就連死刑定讞都還在憲法法庭嘗試想說服將死刑解釋為違憲」。劉進一步指出,加害人本是強勢之人,才敢侵害被害人,「為了免責,加害人一定拚命給錢、給權勢、給人脈關係,造成被害人的下場很慘」「除非像白冰冰一樣有名、有錢而被害,才能讓司法官還其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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