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 民進黨團:尊重大法官解釋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蘇龍麒台北20日電)針對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天宣判有條件合憲。律師出身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表示,尊重大法官的解釋,至於有的部分是否涉及修法,將展開評估。

社會矚目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

對此,蔡易餘透過影片表示,民進黨團尊重大法官的解釋,在大法官解釋合憲的部分,也就是刑罰有死刑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他也說明,針對精神障礙、精神缺陷者,大法官認為訴訟上辯護能力不足,恐涉及違憲,相關部分是否有涉及修法,以及未來是否要啟動修法,將展開評估。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在臉書撰文,分享憲法法庭判決的重點摘要,包括死刑合憲、唯一死刑違憲、審判程序需更嚴謹。

林俊憲解釋,民眾非常關心的死刑存廢,憲法法庭的判決剛剛出爐,根據司法院新聞稿提到,死刑做為一種刑罰是合憲的,但若一條罪名的刑度是唯一死刑則違憲,另外大法官也要求死刑審判必須有言詞辯論,且需強制辯護,提高審判的嚴謹度。

林俊憲強調,新聞稿也特別提及國發會的死刑民意調查,有88%的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此次判決,既兼顧了民意,也強化台灣做為法治國家應守護的程序正義,做出與時俱進的改革。(編輯:張若瑤)11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