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37名死囚引關注 法務部:身分不變無釋放問題
立法院新會期今(9/20)開議,行政院長卓榮泰率部會首長備詢。針對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決「合憲限縮」。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質詢,現行37位死囚身份有何影響?是否因釋憲結果被釋放?法務部長鄭銘謙說明,判決存在,身分沒有改變,依《監獄行刑法》續收容,是否要再審理,會啟動相關程序。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也問「何時才會執行死刑?」卓榮泰則說,會盡快請最高檢察署處理,給社會一個交代。
法院4年來沒判過死刑,法務部也已有4年未執行槍決,外界質疑民進黨政府是「實質廢死」。待槍決的37名死囚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判《刑法》「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才可以判處以死刑。
吳思瑤質詢時詢問,社會關注的憲法法庭對死刑做出合憲性解釋,對於訴訟制度上有部分違憲,要回應國際公約及憲法保障生命權意旨,後續針對強化訴訟制度、保障人權、提升訴訟防禦權、強化正當法律程序等,憲法法庭做出明確裁定,尊重憲法是每個人義務,沒有人可以站在對立面,行政部門立場及後續精進作為有哪些?
卓榮泰應答時說,行政院跟國人都應該尊重大法官做出的解釋,他們也是聽取各界意見、慎重做出這樣的解釋,解釋文呈現出現行制度存在也合憲,但訴訟過程若干有違憲部分,需要後續行為補正跟修正。
吳思瑤續追問,大法官給2年,後續是否修法?鄭銘謙表示,會遵照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修法,從宣示之日起2年內要完成修法,會盡速提出修法的草案。
此外,吳思瑤也好奇,現行37位死刑確定被告,會因為大法官釋憲結果被釋放嗎?或是身分上有何影響?鄭銘謙說明,確定判決還是存在,身分沒有改變,依照《監獄行刑法》第148條第1項規定繼續收容,還要再跑法律程序,接下來是否要再審理,會啟動相關程序。
吳思瑤則再次向法務部確認,會啟動相關再嚴謹審視正當法律程序,所有訴訟防禦權要再強化,但這幾位被告死刑確認身分不會改變,也不會有釋放問題。鄭銘謙點頭稱「是」。
最後,吳思瑤喊話朝野,相關修法跟研議都會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回應憲法法庭的判定。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詢時問及這37名死刑犯中,有些人已等待長達24年,受害者家屬等了將近四分之一個世紀,卻依然看不到公平正義的實現,現在憲法法庭有了裁決,那究竟還要多久才能釐清?多久才能執行死刑?鄭銘謙回應:「這部分會請最高檢察署儘速處理」語未畢,王鴻薇再追問,「儘速」是多久?社會需要一個明確的答案,死刑雖然合憲,但大家擔心的是藉著程序上的拖延,讓這37名死刑犯再次得到免死金牌。
鄭銘謙表示,「我沒辦法回答,但會盡快請最高檢察署處理,畢竟這是憲法法庭剛判決出來的。」王鴻薇立即說:「好!我在此具體要求法務部儘速釐清這37名死刑犯中,哪些符合非常上訴條件,哪些不符合。不符合的,應該落實執行死刑,對不對?」卓榮泰回應,「目前尚未看到完整內容,但初步了解,這個判決主要適用於罪大惡極的案件。然而,每個案件的複雜性不同,會給社會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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