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釋憲 憲法法庭判「有條件合憲」 林志潔評:慎死、完備程序但不廢死

法槌與天秤示意圖(圖/資料照片,圖源:Pixabay)
法槌與天秤示意圖(圖/資料照片,圖源:Pixabay)


對於近年死刑執行進度議題,目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37人,全都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辯論終結後,今(20)日下午正式宣判,判定死刑並未違憲,但限縮適用範圍。陽明交通大學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對此簡短評論,此判決是「慎死、完備程序但不廢死。」

林志潔在其Facebook上發文表示,死刑有條件合憲,刑罰若是唯一死刑則違憲,且死刑案須有言詞辯論、強制辯護,並提高程序嚴謹度,也就是「慎死、完備程序但不廢死」。

不過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洪孟楷則表示死刑合憲就合憲,為何是「有條件合憲」,更認為「文字遊戲不應該成為政府廢死的空間」。媒體人周玉蔻則是表示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想用民進黨廢死搶選票的妙計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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