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喊「20%容獎沒違法」律師諷當大家法盲?網批:NET案就裝沒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更裁羈押禁見,民眾黨強調內政部規範一般性容積獎勵20%上限為全國一致,而北市以「細部計畫」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完全沒有違法問題。律師林智群對此諷刺,「民眾黨是不是以為大家都是文盲?」網則指,「既然是違法,所有参與者從市長以下到承辦人都是共犯,而且類似的案例不僅京華城一案,有本事賴政府就把全部的人都押起來。」
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案延燒,根據《風傳媒》15日報導,民眾黨製作懶人包強調,經監察院糾正後,確立京華城基地容積為560%,但這560%僅是京華城容積的樓地板,而京華城要爭取增額容積也付出代價,包括透過買容積的方式取得168%容積移轉,並向北市府取得112%,即法定上限的20%容積獎勵,北市府給予容積獎勵是依規進行,「完全沒有違法問題。」
針對北市都委會為何給20%容積獎勵,民眾黨表示,非都更地區以內政部所訂《都市計劃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增額容積20%」上限原則,是地方政府的權責,經都委會多次審議,同意京華城增額容積以法定容積50%為上限,其中容積獎勵為法定容積的20%為限,而台北市並未規定通案原則,容積獎勵由都委會審議,決定容積獎勵的項目與方式。
關於京華城20%獎勵容積項目,民眾黨說明,在韌性城市貢獻獎勵部分,京華城以「鑽石級」獲取基準容積4%獎勵,在智慧城市貢獻獎勵部分,京華城一樣以「鑽石級」獲取基準容積8%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上,京華城取得耐震設計標章、提供公眾使用服務性或公益使用、整修順平道路鋪面、改善人行道,或興建公共人行陸橋等,獲取基準容積8%獎勵,加總獲20%容積獎勵。
民眾黨強調,人民有權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都市計畫變更,市府應將案件送交公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而非延宕不送審,而都委會決議內容,市府無權刪改,且都委會全程直播、公開透明,成員中外部委員占多數,都發局針對提案一一回應委員意見,每次會議也都全程直播、錄音錄影,都委會通過細部計畫變更、增額容積上限,也都是法定職權。
林智群批民眾黨當大家法盲、帶風向
對此,律師林智群在臉書提出3點狠吐槽,首先,民眾黨引的規定是「台灣省」的規定,而台北市是獨立於台灣省的直轄市,怎麼會適用台灣省的規定?二、就算適用台灣省這個施行細則第34條之2,這個條文明文規定,要「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合法建物才能適用,京華城是18年建物,樓高超過5樓,不符合這個規定,「有沒有注意到,民眾黨第二個圖「根本沒有把規定內容」寫出來」?
林智群續指,明明要件是「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合法建物才能適用,民眾黨就是告知一半的事情帶風向,若程度不夠的人就被牽去了。第三、如果一切合法,沈慶京還要給應曉薇4700萬元,編列4.3億公關費嗎?他諷刺表示,柯文哲被押了逾10天,民眾黨只想出這個說法,「他們是不是以為大家都是文盲,看到字多就沒辦法思考啊?」
網友則留言表示,「是綠師啦!大家都知道的」、「如果真是這樣 那應該把那些提議的議員立委 都委會等等提議跟審核的單位都抓一抓吧」、「1000多%的順便一起辦一辦我就認同你這綠師」、「哪有大綠濕聰明,懂得挑軟柿子吃。知道NET官司打不贏、是前市府要負責,就裝死到現在」、「既然是違法,所有参與者從市長以下到承辦人都是共犯,而且類似的案例不僅京華城一案,有本事賴政府就把全部的人都押起來」、「如果有違法,這些公務員會核准嗎?法官不判刑嗎?你會比這些承辦的公務員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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