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救柯文哲反露破綻? 李正皓:黃珊珊與威京集團串證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遭收押,民眾黨19日召開「審容積變圖利、政治追殺何患無辭?」記者會為他辯護。對此,媒體人李正皓表示,京華城是都市計畫,不是都市更新案,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的這個論點與威京集團的聲明一模一樣,現在已完成空中串證。此論點有天大破綻,京華城使用年限才18年,根本不符都市更新條件,為何準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這個「準用」誰準誰圖利,就這麼簡單。
李正皓在臉書發文寫道,19日下午黃珊珊帶一票民眾黨立委、台北市議員召開記者會,會議中黃珊珊論點很簡單,依《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台北市政府本來就有權限可經由細部計畫可自訂容積率獎勵,而這個容積獎勵上限就是20%,京華城完全合法。黃珊珊的論點與威京集團的聲明一模一樣,威京集團8月29日聲明指稱「京華城是都市計畫,不是都更案」。簡單說,現在已完成空中串證。
李正皓強調,京華城是都市計畫案,不是都更案,按照《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台北市政府本來就有權限可經由細部計畫給予京華城容積率獎勵20%。這就是柯文哲、沈慶京、黃珊珊訴訟策略,有天大的破綻。李正皓貼出一份「台北市都市計畫書並指出,這是109年11月16日台北市政府公布的「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
李正皓續指,這個細部計畫案確實做出基於京華城有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等設計,給予20%的容積獎勵,但有關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獎勵容積,該計劃未規定事項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規定辦理。破綻就在這裡,京華城2001年開幕,2019年自行拆除,使用年限才18年,根本不符合都市更新的條件,為何可以準用都更容積獎勵辦法,這個「準用」是誰準的?誰準誰圖利,就這麼簡單。
看更多相關新聞
洪健益秀便箋質疑介入京華城案 蔡壁如:有證據交檢方、直球對決
控柯文哲友人享特權 許淑華:東方文華被差別對待
追京華城決策過程 北檢第3度提訊彭振聲
鼎越駁「柯市府先發照再簽約」簡舒培轟:得了便宜還賣乖!誰給的自信?
黃珊珊稱京華城案「於法有據」藍議員嗆:睜眼說瞎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