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73)—民主外衣威權幽靈 太極門案是人權迫害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1996年侯寬仁檢察官率領調查官越權查核逃漏稅,已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太極門案是被檢調機關構陷;檢察官作偽證構陷人民入罪,違反舉證責任及經驗法則等,都屬法外治理,自始無效,而法務部還續將無效處分效力,凌駕已訂法條及五院效力,行政執行署繼續違法執行徵收,都成了延宕台灣民主法治進步25年之罪人,創造了民主法治世界奇觀。

信杰地政士記帳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表示,政府說司法獨立,但行政法院被稱是敗訴法院,行政法院判決書都是複製貼上國稅局意見書,行政法院法官作為有獨立嗎?政府有民主外衣卻還是威權幽靈,司法改革進步龜速,跟不上時代。太極門25年從受苦受難者,成為道德行使者,以自己的苦難彰顯法稅真改革。

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組織管理系張家麟教授從宗教面探討太極門案,認為太極門案中至少有三項與兩公約中的宗教人權問題有關:1.集體練功是宗教人類的集體信仰自由,無罪。2.對師父供養行束脩之禮,無罪。3.國家要平等對待各宗教,國家既然對各種宗教、各種宮廟都不課稅,憑什麼可以對太極門課稅?他認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太極門案,是宣誓人權立國的政府之恥,希望太極門案早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