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旅客今起不得帶加熱菸入境 違者最高罰500萬元
《菸害防制法》新法今(22日)施行,衛福部提醒請民眾與業者避免違規觸法。對此,財政部國庫署也提醒,個人不得攜帶加熱菸入境,違者最高處50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2月15日修正公布的《菸害防制法》,國庫署表示,行政院已核定加熱菸有關條文自本日起施行,衛福部亦依法公告加熱菸為指定菸品;依法規定,業者須向衛福部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後,方可製造或輸入加熱菸。
製造業者在獲衛福部審核通過後,要向財政部申請新增「其他菸品」產品種類或設立許可,並取得菸製造業許可執照後始得產製;進口業者如欲進口加熱菸,須先確認是否審查通過,如未通過,則要向衛福部申請審查後,再辦理進口事宜。
入境旅客攜帶菸品品項僅限捲菸、菸絲及雪茄,加熱菸不得攜帶入境。國庫署呼籲,國人入境攜帶菸品應誠實申報,不得攜入加熱菸,違反者將依法處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或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或銷毀、退運該菸品。
(本文由ChatGPT協作,本刊編輯編修。)
★《鏡週刊》關心您:抽菸有害身心健康。
更多鏡週刊報導
菸害防制修法今上路!20歲才可抽菸 全面禁電子煙
加熱菸2特點增成癮性 醫師揭:抽多恐「大白肺」
矽谷銀行擠兌風暴 國泰金總座:放台灣任一家銀行都會「掛掉」
更多相關新聞
開始取締! 吸電子煙、加熱菸最重罰萬元
菸防新法上路 審查標準仍卡關
加熱菸等「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公告!業者得備13項文件
紙菸更臭!他問「為何只禁電子煙」內行揭:健康捐很肥
菸害防制新法最高罰5千萬 路人吸菸能檢舉?五個QA一次解答
相關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