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未來新屋依規定安裝警報器

日前新北市鶯歌鳳鳴國小校長曾俊凱夫婦遭大火吞噬,震驚各界。專家提醒應該設置居家防火警報設備。消保處今天公布「成屋買賣」契約草案,以後新建物都須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消保處指出,歷時半年與內政部合力完成「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附件建物現況確認書(修正草案)的審查,並通過消費者保護會審議,預計一個月後由內政部公告施行。

關於成屋買賣相關規範的修正重點有5項,其中「增列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新制依循「消防法」規定執行,預計一個月後的新建物都要強制安裝,以確保安全。

修正草案也規定,依法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設置的「行動電話基地台」,設置位置僅限於「建物樓頂平台」。

(火警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