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幫中資行賄 何志平保釋被拒

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國家查德(Chad)總統及烏干達(Uganda)外交部長、前聯合國大會主席一案,1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舉行保釋聽證。法官認定他存在潛逃可能,拒絕其100萬元保釋申請。

68歲的何志平曾任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中國全國政協委員。他與61歲的塞內加爾(Senegal)前外交部長加迪奧(Cheikh Gadio)因涉嫌長達數年、金額數百萬元的行賄及洗錢案件,11月20日在紐約被捕,並被控違反「美國反海外貪污法」(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國際洗錢(international money laundering)等罪名,過堂後被法官裁決暫時扣押,不得保釋。

1日的保釋聽證會上,助理檢察官Daniel Richenthal指出,何志平身價高達800萬元,與美國沒有任何牽連,一旦罪成將面臨至少十年監禁,「他潛逃的動機很大,也很有能力潛逃。」而且何志平賄賂的官員也有動機來幫助他逃出美國,去到與美國沒有簽引渡條約的國家。

何志平的辯護律師Edward Kim則指出,何志平是在美國接受過訓練、受人尊敬的眼科醫生,此前也曾在香港擔任過重要政治職位,「潛逃是一種恥辱,會毀了他努力的成果與名譽。」

最終法官決定拒絕何志平100萬元保釋金申請,繼續將他軟禁在曼哈頓住宅內,接受電子監控。Edward Kim表示,會繼續就保釋申請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