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白水裝水壺!早餐店員工不知道 「暢飲→腐蝕」食道+胃全爛了

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某知名早餐店,去年10月派遣一名總公司林姓高層前往分店幫忙,豈料林男入店後竟將漂白水放入溫水壺內稀釋,之後就跑去忙,一名趙姓女員工不經意將其喝下肚,造成其食道糜爛、胃部發炎,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如今臺北地方法院也做出裁決,林男因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林男將漂白水放溫水壺,女員工喝下造成食道糜爛。(示意圖/Pixabay)
林男將漂白水放溫水壺,女員工喝下造成食道糜爛。(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15日,早餐店總公司派林男來幫忙,到了下午1時左右店內人變少,林男便開始整理環境,並將漂白水放在溫水壺內稀釋,接著準備把蔬果調理機的刀盤拆下來清洗,不過同時店內又來了幾名客人,林男隨後又跑去招呼客人,忘記自己將漂白水放在一旁。

此時,趙姓女員工經過,以為溫水壺裡放的是白開水,打開後就暢飲了一番,結果喝下去就立即感到不適,送醫急救後,趙女被診斷出糜爛性食道炎、胃炎、食道腐蝕性傷害、胃食道逆流,趙女認為,林男為何要把漂白水放在水壺內,間接導致她誤飲,氣得提告。

判決書指出,考量到林男事後坦承犯行,並衡酌其過失情節、趙女所受傷勢,加上雙方在和解賠償金方面未能達成和解,加上考量被告家庭經濟狀況,最終宣判林男因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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