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忠7年任期即將卸任 教師團體用7個字總結他在教育部長的日子
教育部長潘文忠即將卸任,全教總招開記者會指控他任內的「一錯、三拖、六沒有」。(圖片來源/全教會提供)
教育部長潘文忠將於520卸任,結束長達2600多天的任期。他除了為自己留下「任期最長的教育部長」的名號,還為台灣教育做了什麼「努力」呢?全教總用「一錯、三拖、六沒有」總結潘文忠部長的七年任期。
一錯:
一、卸任前錯推「仇師毀校」的解聘辦法
教師解聘辦法自109年修正以來,學校已為了不分輕重的投訴案件,召開大大小小的調查會議而人仰馬翻,期待教育部能將教師解聘流程導回正軌。
不料,教育部在今(113)年4月甫公告的解聘辦法修正草案,竟仍將校事會議調查委員改為全部外聘,以及調查委員選任必須受限於主管機關所圈選的三到五倍名單。仇師毀校之心,讓基層教師心寒。潘部長在卸任前執意宣布修正的解聘辦法,為其有史以來最長的七年任期,留下難以挽回的錯誤結尾。
三拖:
一、「直營」準公幼年年增 幼教師生比慢慢降
潘部長任內看似解凍43年未調整的幼兒園師生比到1:12,為幼教品質跨出一小步。可惜一小步變成牛步,真正需要的資源與配套遲未到位,顯示教育部對此政策缺乏決心。並在面對準公幼的業者們時「膝蓋微彎」,允許「分批達標」,恐怕最終會讓1:12成為空包彈。
政府對外宣稱準公幼僅是過渡政策,真公共才是幼兒教育的長遠之道,但潘部長任內對準公共的經費卻是年年倍增。讓劣質園所一邊可以準公共續命,另一邊將政府補助納入自己的營收。私立的準公共幼兒園彷彿成了教育部直營商店,完美示範政府如何無視真公共化的整體均衡發展,使用公帑塑造公共化假象。
二、身心障礙考生年年喊 應考服務慢慢來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各類考試所需之應考服務,因主管單位不同而各行其是。全教總多次透過協調方式為個案學生爭取,並呼籲教育部應統整轄下各考試主辦單位,透過制度化通盤檢討。至今,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權之完善仍遙遙無期,顯見潘部長對身障生困境未能有積極作為。
三、108課綱理想喊好喊滿 現實員額慢慢補
108課綱將理想喊好喊滿,在高中階段增加彈性學習、多元選修、適性分組、實習分組等課程,但教學人力短缺的現實卻完全跟不上。本會一再呼籲,除應盡快補足地方政府管轄的高中教師法定員額,教育部更應修正「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調高普通及技術高中的教師員額。潘部長在受訪時自承108課綱是任內最大挑戰,對現場老師又何嘗不是? 隨著卸任,潘部長可對108課綱談笑風生,但政策性資源未到位的後果,將繼續由全體教師承擔。
六沒有:
一、沒有增置專職校安人力
接連幾件校園衝突事件,師生受傷甚至死亡造成人心惶惶,教育部幾次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議」,全教總即時反映教師需求,極力呼籲潘部長正視問題核心,建議立即增置中小學學務校安專任人員,才能真正改善學校的困境。但教育部修訂輔導管教注意事項仍僅著重於校園安全檢查,完全忽視衝突發生時的處理機制,此舉只有增加學校困擾沒有實質助益,堪稱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回顧校園衝突具新聞性的時刻,教育部表示會增加校安人力,突顯潘部長對學生並非真關心,關心的只是躲過新聞風暴。
二、沒有企圖解決導護問題
潘部長任內發生高雄市教師執行導護挨撞致終身失能的事件,再次讓多年沉痾的導護問題浮上檯面。全教總當時即要求中央、地方政府共同面對、徹底解決困擾多年的學校交通導護問題,但教育部以各地作法不一為由,推卸給各地方政府處理。兩年多過去,僅停留在召開會議要求地方政府檢視義工編組,以及在本會主張下,要求學生退出,其餘並未讓導護實質回到交通系統,各地甚至各校仍有導護規定不一的混亂狀況。
三、沒有完備不適任校長處理機制
長期以來教育部未能有一致性的不適任校長的處理機制,任憑各教育主管機關以其好惡或媒體曝光程度,來決定如何處理不適任校長,相關機制付之闕如。今年4月終於預告國中小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草案,但除草案內容有未依教師法修正,以及恐使不適任校長回任教師等問題,另有關高中校長不適任事實認定與處理,仍無相關規範,形同為高中不適任校長大開逃生門。
四、沒有改革私校入學亂象
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應促進學生多元適性發展,實施教學正常化,並落實常態編班理念。對全教總所主張修法廢除私校小聯考亂象,潘部長多次表示亦反對私中入學純粹以考試進行篩選,但面對明星私中大打招生廣告以及入學後種種教學亂象,教育部卻僅能虛弱宣示:請地方政府加強查處及督導。
自詡來自國教基層的潘部長,一面說要推動教學正常化並支持本會提出的私校法修法方向,另一面卻如把頭埋在沙裡的鴕鳥,不見捍衛國民教育基本精神的決心,遑論從未主動提出修法版本,對於改革私校入學亂象根本沒有作為。
五、沒有整併組長加給等級
全教總長期主張高中以下學校「組長加給」單一薪級化,也就是將現行組長加給依薪額分3級支給的方式,比照主任之職務加給,調整為1等級,方能使兼任同一行政主管職務同工同酬,及提升待遇支給之公平合理性。
潘部長於2019年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上,表示支持組長加給從3等級變2等級的方向,雖仍是自限於公教合一的想法,但若能著手進行,也不失為改革的一小步。然而四年過去,面對行政院教育部幾無積極作為,完全違背現場教師的期待,且間接放任現場行政荒危機惡化。
六、沒有調整中小學教師鐘點費
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自民國86年訂定以來,多年來未能依公教調薪幅度調整,除108年國小鐘點費自260元微調為320元外,僅於111年調高5%(336元),但至113年公教調薪幅度已達29%!反觀103年教育部曾依據86年到102年間的公教薪資調漲幅度,對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漲16%,而中小學並未比照。長期未調高鐘點費的情況下,中小學代課教師已成下流教師,其月所得甚至連基本工資都不到,手握決策權七年的潘部長難辭其咎。
教育法制天平失衡,部長難辭其咎
自新教師法上路以來,校園事件有增無減,甚至出現生打師、家長濫訴、老師動輒得咎、學校疲於奔命等亂象,無助的老師與無力處理校安問題的學校,嚴重影響教育品質。親師生是教育合夥人,要成就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理想,並非放任學權不斷強化,而須在教師專業自主權、家長教育權與學生學習權三者間取得平衡。
在潘部長任內,與日益高漲的學權相比,教師專業自主權卻相對弱勢,且未有效提升家庭教育功能,修法天平與實際行政作為均明顯失衡,潘部長實難辭其咎。而他所留下的「一錯、三拖、六沒有」,且看新任部長如何應對。
本文由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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