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營隊5幼童 體操教練遭訴 經營偷拍論壇 國小師二審減刑
綽號「魟魚老師」的林姓體操教練於寒暑假擔任學校營隊帶隊老師,竟在教學時對至少5名未成年兒童以手戳肛門、生殖器磨蹭臀部、大腿至射精等方式猥褻,合計共11次,新竹地檢署1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另名前國小老師林清安涉嫌勾結網路偷拍論壇,協助蒐羅、整編、販賣未成年少女猥褻影像和偷拍的隱私影像,台灣高等法院判刑6年3月。
林姓體操教練除猥褻學童,去年底還在新竹市某大學宿舍交誼廳,趁學童趴於地墊上、雙腿劈開之際,連續拍攝11張裸露臀部及肛門的性影像照片,儲存於手機內珍藏。該教練畢業於新竹市某大學,校方表示,該嫌疑人經查為已畢業學生,其行為若經判決確定,校方也會依影響校譽程度懲處,絕不寬貸,另持續加強校園性別平等教育,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前國小老師林清安涉嫌勾結偷拍論壇謀利,一審判刑6年10月,高院二審考量他已與被害人和解,且賠償逾300萬元,高於犯罪所得,略減刑度改判刑6年3月。
同案被告、前警員劉汶燁販售女網友性愛影片,一審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1年10月,二審考量他坦承犯行,改判刑1年9月。同案超商店員陳宗駿以詐術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他另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性交2罪部分,各判刑4月。全案可上訴。
本案緣於科大畢業的張姓男子在大台北偷拍女子如廁畫面遭判刑定讞,檢方深入追查發現,張男偵審期間又偷拍近30名女子,將影片賣給2個知名色情論壇牟利,林清安等人經營論壇,供網友上傳性愛、偷拍猥褻影片謀利,檢方起訴林清安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