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亞虎認罪獲「具保停押」 律師解析:致命重擊柯文哲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假帳案,為威京集團居中牽線、原本羈押在案的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因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今(22日)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朱亞虎200萬元交保。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朱亞虎認罪行賄、坦承犯行,更獲檢察官同意具保停押,都是對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的致命重擊。

律師黃帝穎表示,為威京集團居中牽線、原本羈押在案的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認罪行賄、坦承犯行,更獲檢察官同意具保停押,都是對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的致命重擊。(資料照/中天新聞)
律師黃帝穎表示,為威京集團居中牽線、原本羈押在案的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認罪行賄、坦承犯行,更獲檢察官同意具保停押,都是對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的致命重擊。(資料照/中天新聞)

 

黃帝穎表示,朱亞虎在羈押裁定已認罪行賄,今獲北檢同意具保停押,朱亞虎是否轉污點證人值得後續觀察。

黃帝穎指出,近十年各級法院的貪污判決,只要有行賄被告認罪,收賄被告都判有罪,無一例外,法院裁定羈押朱亞虎的罪名是「違背職務行賄罪」,且記載朱亞虎坦承犯行。

黃帝穎說,如今朱亞虎坦承犯行的供述,足以讓檢方同意具保,代表朱亞虎證詞具關鍵價值,以定罪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

黃帝穎直言,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是《貪污治罪條例》最重無期徒刑的重罪,至於李文宗被檢方聲請延長羈押,可見其配合司法的程度,遠不如朱亞虎。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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