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踐踏公權力 違建遭勒令停工 屋主撕掉繼續蓋

河川區範圍的土地,是禁止蓋房子的,不過在台南市北區大興街,緊鄰河堤的旁邊,被發現蓋了一個大違建,附近居民從三月初開始檢舉,工務局也來貼過勒令停工通知單,沒想到竟然被撕掉,繼續施工,案子被函送地檢署,但現在違建已經快完工了,地主無法無天的做法,看準的就是法律的空窗期。

車子開進台南市北區,大興街的這處巷弄,一間臨馬路的鐵皮建築,正在施工,但其實這裡早在三月20號,就已經被工務局貼過,勒令停工通知。違建施工工人:「我做工的我不曉得啊,(這裡是要蓋什麼?),不知道,(不知道喔?),嘿啊。」

工人推說不知情,不過從空拍畫面來看,一旁是鹽水溪,河堤旁的地在河川區內,照理說是禁建的,這個大違建卻硬生生這麼蓋起來。附近住戶:「會有些困擾髒亂啦,那個景觀就是破壞掉了。」

投訴人陳先生:「我有去查那個法規嘛,你施工中的違建,是可以馬上排拆的,但是你如果已經完工了,那個排不知要排到什麼時候,這種人就是我跟你拚,如果拚過去就是我的了。」

陳先生擔心居住環境遭破壞,從3/3號開始檢舉,一路紀錄違建從骨架開始蓋,中間3/20號台南市工務局,來貼通知單勒令停工,屋主不甩禁令繼續施工,陳先生4月初二度檢舉,當時違建外觀未塗漆,到4/20都已經上色,也裝設梯子了,一路不甩違建禁令,執意施工,難道工務局都無法可管嗎?

投訴人陳先生:「他還是有動作(繼續蓋),我們就在3月29號,依照建築法第95條,函送給地檢署偵辦,違章程序還是往下走。」

案子函送到地檢署,真的要開始偵辦,恐怕違建早就蓋好了,就算要依照違章建築排拆,因為沒有立即危險性,也無法立即拆除,屋主就是看準了法律空窗期,這種無法無天的做法,讓守法的公民看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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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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