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狂吃又放回架上!「詹姆士」涉煽惑犯罪遭逮 稱:漲粉很多

網紅詹姆士與攝影師被刑事局警方帶回。(圖/TVBS)
網紅詹姆士與攝影師被刑事局警方帶回。(圖/TVBS)

在社群平台上有超過萬人追衝的網紅「詹姆士(呈)」日前PO出影片,內容為在全聯、家樂福賣場擅自打開架上的各式餅乾、糖果等,吃了幾口又放回架上,引起各界撻伐。事後網紅悄悄將貼文刪除,並於昨(28)日發布影片,詹姆士及當日攝影師道歉,並強調商品有結帳。不過全聯、家樂福都表示要提告,刑事局警方以《刑法》153條第一款「煽惑他人犯罪」偵辦,今日下午在台中找到2人,將人帶回刑事局訊問。

網紅詹姆士稱影片推出「漲粉很多」。(圖/TVBS)
網紅詹姆士稱影片推出「漲粉很多」。(圖/TVBS)

據了解,全聯與家樂福法務今日上午、下午分別至刑事局報案,完成提告程序。警方依規定受理後,於下午2時許前往網紅「詹姆士(呈)」24歲戴姓男子位在台中市北屯區的住處,將戴男及其29歲賴姓攝影師帶到案,傍晚並送回刑事局訊問,除外還有4名助理與小幫手,4人涉案情節嚴重與否,仍需等警方釐清。

 將紙巾塞進口袋的詹姆士笑稱「不會被發現」。(圖/翻攝自當事人IG)
將紙巾塞進口袋的詹姆士笑稱「不會被發現」。(圖/翻攝自當事人IG)

初步了解,戴男供稱拍類似影片,要是有流量,一個月可以有20萬元的收入,而在賣場的影片推出後,他們也「漲粉漲了許多」,並強調商品均有結帳。不過,該支影片指稱「在全聯吃東西免錢,詹姆斯說書人幹給你看」,警方認定涉犯《刑法》153條第一款「煽惑他人犯罪」,另全聯與家樂福對他們提告妨害名譽,目前將朝此二罪偵辦。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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