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狀線爭經營權 北市:9/17函請交通部釋示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15日電)北市捷運局表示,針對新北單方面訴求收回環狀線經營權,涉及法令解釋,北市府已於9月17日函請交通部釋示。

雙北爭捷運環狀線經營權。台北市捷運工程局表示,民國95年底,交通部已核定北市府為地方主管機關,依法營運無庸置疑。

而對於報載新北市政府表示堅定收回環狀線經營權,捷運局指出,針對新北單方面的訴求,涉及法令解釋,北市府已於9 月17 日函請交通部釋示。

捷運局強調,環狀線第一階段由興建完成後,交由台北捷運公司負責經營,今年開通順利營運,且環狀線第一階段未來將與南北環及東環段形成全環路線,北市府為全環地方主管機關,全環「一車到底」、「便捷」及「安全」,基於這三個整體考量,環狀線由台北捷運公司經營更為適宜,而非只是爭取一時半刻的經營權。

捷運局說,中央在大眾捷運法訂定之初,便考量到若路線跨不同行政轄區恐產生規劃、設計、施工至營運、監督與安全時,若面臨不同地方政府有不同意見爭議,處理不易且耗時,故在大眾捷運法的總則篇第4條規定跨區域路線「整合由一個地方主管機關」以進行有效管理。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至市議會國民黨團報告時表示,不可能讓新北綁架北環、東環與南環,也不能分開營運。

媒體報導,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受訪則表示,不急著談北環、南環、東環,現在最主要的還是針對新北市境內的環狀線第一階段,新北市要提早負起責任。(編輯:李亨山)10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