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推室內空品自主管理標章申請 踴躍

環保署表示,為促進公私場所改善室內空氣品質及自願參與維護公眾使用環境,自今年七月二日發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推動作業要點」,並推動「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上路迄今,該署偕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鼓勵公私場所取得自主管理標章,統計至八月底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已核發卅八處公私場所標章,其中有廿五處優良級標章;十三處良好級標章,尚有卅一處申請中。

環保署表示,目前已核發標章達三處以上的縣市,依總數量排序,分別為桃園市六處、新北市六處、台南市五處、高雄市四處、台北市四處、台中市三處、雲林縣三處及基隆市三處。環保署強調,自主管理標章對場所本身、民眾觀感極具正面形象,同時保障您我健康。推出二個多月以來,各公私場所業者積極投入標章申請,申請場所類型中,申請最踴躍為醫療機構七處、大專院校六處及政府機關辦公場所五處。環保署規劃於一一一年底前逐步建置網路自主標章地圖,使標章資訊更加公開透明化,大眾可上網查詢各縣市標章地圖,提供您我選擇安心的室內優質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