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行政部門決定?川普選票除名案最高院可能裁定曝光

科羅拉多州高等法院去年12月做出史無前例判決,禁止前總統川普列名科州選票,理由是川普在2021年1月6日國會暴亂中扮演的角色就是煽動暴力企圖顛覆美國政府,根據憲法第14修正案規定已喪失參選公職資格;川普提出上訴後,最高法院8日將舉行口頭辯論,大法官將對第14修正案(14th Amendment)第三款(Section 3)規定做出有史以來第一次檢視。

8日聽審 聚焦第14修正案

美聯社報導,大法官可以有多種方式保留彈性空間,例如宣布裁決結果僅適用於科州,或說還沒有到宣判的適當時機。大法官也可以裁定,川普是否能夠列名選票應由政府體制裡的行政部門以及選民決定,而非法院。

從民權到隱私保護,憲法第14修正案都是美國法律與民主的重要基礎,但南北戰爭後於1868年增列的第三款,百餘年來幾乎不受注意,直到前總統川普涉嫌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

憲法第14修正案第三款規定,曾經參加「叛亂或謀反」(insurrection or rebellion)則喪失出任民選官員資格。科羅拉多州高等法院去年12月就依此做出史無前例判決,禁止川普列名科州選票。

科州案判決 將影響緬因州

最高法院向來避免介入法律與政治之間的衝突,但這一案件已無法回避。科州案件判決結果還將影響緬因州禁止川普列名初選選票的類似手段。

川普律師團則說,倘若把問題交由政治人物處理,總統大選將變成一場全國棋盤,某些州允許川普列名選票,某些州卻禁止川普列名選票。

支持科州最高法院的倡議人士表示,川普列名選票問題重大,不宜交留政治人物處理。

若交國會處理 動盪風險高

根據第三款規定,國會若通過三分之二票數表決,可以讓喪失資格的候選人恢復身分;然而,國會應該在各州引用第三款規定時的哪個環節介入,條款內容則沒有說明。

某些法律專家說,把如此棘手問題交給政治趨於兩極化的國會處理,風險極高,說不定到2025年1月6日都還沒能獲得結論,到時候將出現災難般的政治動盪,數百萬選民投票無效,恐將上演群眾暴力。

第三款條文適用對象為宣誓出任公務員(officer)並承諾支持憲法,後來卻參與叛亂的公職人員;川普律師則辯稱總統並非「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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