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告白被拒殺人 國民法官判無期

台中黃姓男業務員告白被拒殺人案,是全台第一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台中地院29日,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台中傳真)
台中黃姓男業務員告白被拒殺人案,是全台第一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台中地院29日,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台中傳真)

台中22歲黃姓男業務員,對大學同學,也是同事的施男告白被拒,兩人多次爭執,黃男由愛轉恨,去年10月持牛排刀潛入施男住處,雙手各持1刀,狠刺施男13刀致死,成為全國第1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台中地方法院29日審結,依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黃男讀大學法律系時,認識同校、同齡的施男,畢業後,雙方為電商直銷業務同事,黃男對施男產生好感,但表白遭拒。

2022年10月19日黃男持2把牛排刀闖進施男租屋處,但等不到人,隔天晚間再次前去,雙方碰面後發生爭執,黃男雙手各持1刀,朝施男猛砍13刀,切斷頸部動脈,並深達肺部,施男血流如注、倒地不起。黃行凶後打電話自首,施男緊急送醫不治。

黃男到案後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是過失致死。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歷經5天審理及評議,合議庭認定黃侵入住居及殺人,為預謀犯案;行凶後因有房客目睹、現場留凶器等,因情勢所迫、預謀減刑等原因才留在現場自首,不是真誠悔悟,不符減刑規定,昨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