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被救護車撞死「複驗眼球液沒酒駕」 駕駛違規鳴笛挨罰6萬

台中市今年3月間發生救護車撞死男大生意外。(翻攝畫面)
台中市今年3月間發生救護車撞死男大生意外。(翻攝畫面)

台中市3月底發生一起民間救護車撞死男大生意外,警方委託院方抽血,測得酒精濃度0.54mg/l,不過家屬堅信死者不可能酒駕,檢方進一步採驗眼球液,結果無酒精反應,讓案情反轉。另外,事發當時救護車載病患回家,因勤務不屬緊急範圍,駕駛鳴笛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將開罰6萬元。

全案發生於今年3月19日晚間10點多,63歲黃姓男子駕駛救護車載病患回家時一路鳴笛,行經台中市北區崇德路、太原路時,撞上綠燈直行的22歲施姓男大生,施男因頭部重創送醫不治,醫院抽血檢出酒測值達0.54毫克,被判定酒駕,不過施男因爲剛下課,施母認為不可能、也沒時間喝酒,申請複驗,結果眼球液並未驗出酒精反應。

對此,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受訪時表示,人在死後半小時到1小時間,人體細菌會增生,因而產生酒精發酵作用,就算沒喝酒也能測到0.5至1毫克的酒測值,但眼球因為不會有細菌,不會進行無氧代謝,所以抽取眼球液的結果會最準確。

台中地檢署近日收到複驗結果,發現組織液內沒有酒精反應,有助於釐清肇事責任,全案目前尚未偵結,將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另外,黃男因爲載病患回家,不屬於情況緊急,所以針對鳴笛、闖紅燈部分,台中市衛生局今年4月10日依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裁罰救護車公司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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