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新冠藥物夠用到明年底

針對立法委員關切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擔心未來疫情再起,抗病毒藥物儲備不足一事,疾管署感謝委員和各界持續關心新冠防疫,事實上已於今年提前部署編列預算採購儲備充足相關抗病毒藥物,並已完成瑞德西韋(Remdesivir)共三○萬劑(十五萬劑為開口合約)、倍拉維(Paxlovid)共五十萬人份(十萬人份為開口合約)及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四萬三二○人分(二萬一六○人份開口)之採購。依據近一年COVID-19病毒感染(U07.1)全國每月平均就診人次,推估未來疫情就診趨勢,藥物採購儲備量估計足以使用至一一四年底。

疾管署說明,相較於流感抗病毒藥物效期較長(如「克流感」膠囊效期為七年),新冠肺炎抗病毒藥物效期較短,以倍拉維為例,該藥於完成驗收交貨後之有效期限僅能維持約十四至十八個月,且因新冠肺炎疫情變化極大,無法像流感抗病毒藥物一樣一次性大量採購儲備,為發揮採購抗病毒藥物最大效益化,避免藥物屆期失效,造成資源浪費,疾管署採用部分數量以開口合約進行採購之較為彈性方式,確保獲得充足在效期內藥物,並能配合疫情變化,適時依需求滾動調整採購數量。

疾管署再次強調,由於新冠肺炎疫情變化大,病毒變異難以精確預測,加上藥廠產能有限、供應時效受國際間需求影響,因此疾管署持續與原廠保持密切合作,爭取優先、快速供應我國藥物,確保民眾用藥需求無虞。另為保障民眾獲得適切之治療,將持續關注監測疾病流行趨勢、藥物最新臨床實證、公共衛生與社會成本效益及國際間診治指引建議,並諮詢專家,適時修訂國內治療指引用藥建議,以做出對國人健康安全最具效益之決定。

此外,疾管署指出,目前國內新冠肺炎抗病毒藥物儲備量充足無虞,亦將持續監測藥物使用情形,視疫情需要評估擴充需求,明(一一四)年度如遇大規模緊急突發疫情致藥物庫存量下降較快,將以衛福部相關預算進行調度擴大抗病毒藥物採購,另將視明年疫情評估編列一一五年採購抗病毒藥物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