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反國會職權修法 也將提釋憲及暫時處分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今(25)日下午1時30分召開記者會,表示反對國會擴權修法,為了嚴守權力分立,待《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生效後,將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提出釋憲與暫停處分。

李俊俋指出,監察院職權為彈劾、糾舉、審計,以及對行政機關的糾正。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後侵害監察院調查權的行使。他認為,此次國會職權修法也侵害人民權益,將以此提出釋憲。

他引用大法官釋字325號解釋文提到,《憲法》第95及96條的調查權與調閱權專由監察院行使。

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後,將調閱權改為調查及調閱權,允許立院成立調查委員會,侵害監察院的權責。李俊俋補充,國會職權修法擴增調查權,缺乏明確調查範圍以及對象,使得監察院與立法院調查權界線模糊。

而在大法官釋字585號中,雖有開放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但僅是輔助性權力,且需要經過限制與明確規範。但本次國會職權修法並未明定,將使立法院與監察院權力界限難以界定。

李俊俋批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不僅侵害監察院調查公務機關的權力,也影響司法院的司法偵查權,破壞民主社會的平衡與制衡,違反人民權利保障。

李俊俋指出,在6月初全監察院談話會時,監察院長陳菊已指示副院長李鴻鈞召開討論會,會議後決定從釋憲方向進行。他強調,自己認同三權分立,但需要經過立法院修憲,歡迎立院提憲法修正案,而不是僅靠修法偷渡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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