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賴清德接連提釋憲 許宇甄:要亂棒將國會改革打死在路上

監察院宣布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陳品佑攝
監察院宣布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陳品佑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繼總統賴清德後,監院今也表態聲請國會職權修法釋憲。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批評,國會改革法案還沒實施,監院就急著配合賴聲請釋憲,破壞憲政機關間應有尊重,籲監院迷途知返,一起守護全國逾半民眾認同的國會改革成果。

許宇甄表示,為抵抗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先在立院內外抗爭杯葛,再由行政院提覆議,現在總統、政院、監院、綠委還多路齊發紛提釋憲,要亂棒將國會改革打死在路上,以掩飾民進黨過去8年,官箴敗壞、貪汙橫行的亂象。

釋字第633號指出,「立法院調查權係協助立法院行使憲法職權所需之輔助性權力」;釋字第585號也稱,「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其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之彈劾、糾舉、糾正、審計權,依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具有之調查權,仍應專由監察院行使。其與立法院於憲法之職能各有所司,各自所行使之調查權在權力性質、功能與目的上並不相同,亦無重疊扞格之處。」

許宇甄指出,大法官會議已明白表示,兩者行使之調查權並不相同。現在監察院不識過往見解,又再要求釋憲,除了浪費司法資源外,是否已跟現任大法官有所串通,知道現在大法官會變更之前之解釋。

許宇甄批評,監察院身為憲政機關,理應整飭官箴、澄清吏治,但最近幾年表現,只拍蒼蠅不打老虎,辦案會挑顏色,還要懂得察言觀色、揣摩上意,調查不公允,被譏為東廠,成執政黨政治工具,立場偏頗,行使職權不中立。

許宇甄舉例,未見監察院積極調查疫苗採購、小吃店快篩、超思雞蛋、光電槍擊等弊案,卻兩度彈劾曲棍球案檢察官、縱放接受8次性招待的陳宗彥,辦案決不碰觸民進黨逆鱗,嚴重傷害人民對法治信賴,成民進黨諸官保護傘。

許宇甄認為,國會改革法案賦予立法院調查權、聽證權,可確保制衡行政權能量,是代表全體人民意志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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