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看權力無限大 黑機關規避監督

中國時報【黃有容】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所屬的「國家通訊暨網際安全中心」(NCCSC)昨天揭牌,只是籠罩在外界抨擊政府整頓假新聞、假消息,有箝制言論自由、球員兼裁判質疑未釐清之際,且在選前敏感時刻掛牌,特別是翻遍NCC組織法並未有NCCSC編制,也引來黑機關質疑。

NCC基礎設施事務處處長羅金賢表示,NCCSC是設在基礎設施事務處基礎設施防護科下,任務為監控網通狀況,和追查網路攻擊等資安事件,並強調不會監看「訊息內容」。不過,這樣涉及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及個人隱私權,以任務型編制來執行資安,並上綱到國家安全,難脫「規避監督」的疑慮。

一位不願具名的前NCC委員指出,《NCC組織法》開宗明義第一條就寫著是為落實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並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而設立,且由於NCC職掌的業務範圍,攸關個人隱私及言論自由,因此其職掌業務,在《NCC組織法》均有明確規範;而NCCSC在「資安旗艦計畫」中以任務型編制成立可規避監督,會不會有「看不見的任務」,只怕引人遐想。

NCC一再強調,NCCSC主要任務是被動式監測網路攻擊事件的自動化收集分析、應變和平台分享。當單位或業者網站、用戶端、雲端遭攻擊後,NCCSC會尋找病毒散播路徑或攻擊方式,並和各部會及國外相關單位交換資訊,可替苦主跨網域、電信業者線路「緝凶」。且過程中不會涉及任何「訊息內容」的偵測,僅會就資訊傳輸中的「行為」,僅就是否夾帶病毒等作判別,也就是說,不會觸及信件、個資、個人隱私內容。

既是如此名正言順,且維護網路安全,避免駭客入侵,隨著網路時代來臨,也是重要課題,政府何妨不透過組織法的立法程序,讓NCCSC正名,以杜悠悠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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