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網路獵童日趨嚴重 應加重刑責遏止歪風

網路通訊科技日益發達,使用三C產品拍照及透過通訊軟體分享之情況也越發普遍,卻也衍生出私密影像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在網路上流傳的情形不斷發生,對於未來人生路漫長的兒童少年而言,其所造成的傷害及影響是很大的。

網路上「獵童」問題越來越嚴重,根據統計,臺灣平均每天有二點三八件兒少私密影像被散布,而成人私密影像被散布的新聞亦時有耳聞。自一○六年一月一日實施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以來,全年一千餘件兒少遭受性剝削的報告案件中,屬於「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的樣態高達五十三%。進一步分析這類案件,其中五十%的私密影像遭到外流,散布者有七成是被害人熟識的人,分別是同學、網友、男友或前男友。另外,外流的私密影像,四十六%是兒少自拍所產生,六十六%兒少是在被引誘或被脅迫的情況下自拍照片後傳給加害人。

網路傳播的快速及便利使得網路資訊轉傳風甚囂塵上,被害人性隱私被迫公開審視,無限放大,所面對的不僅是加害者以此做為威脅、恐嚇或報復所造成的傷害,還有網路上排山倒海而來的議論,諸如指責或嘲諷被害者拍攝的行為,歸責被害者行為不檢點,甚至在性私密影像散布被報導或被害人上網求助的時候,往往也有網友留言「求上車」、「求傳送門」等助長加害者的犯罪行為及責難被害人的社會氛圍,導致許多被害者不敢對外求助,而身陷加害者予取予求的威脅當中。

數位科技發展雖然打破了時空限制,個人隱私權仍應受到尊重與保護,不應任意遭受公眾批判。呼籲網友遏止「求上車/求傳送門」文化,若有看到或收到相關影像,應擔任吹哨者勇於檢舉,不要被利用而成為共犯。

若遇私密影像未經同意被散布或被威脅,需要諮詢、刪除影像或下架處理,也應撥打求助專線;面對此類案件更應毋枉毋縱,不苛責被害人,大家都是阻擋私密照流傳的守門人。提醒所有被害者,當性私密影像未經同意被散布時,務必將相關對話截圖/影像側錄,保存證據,並勇於求助。

呼籲相關單位應研議修法,針對持有兒少猥褻影片者應加重刑責、嚴厲懲之、勿縱容;對於有網友留言「求上車」者也應立法處之,才能遏止助長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