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推公職選舉採保證金並行電子連署 學者贊同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2日電)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提案,參選公職可採繳交保證金或由電子連署推舉,保障民眾參政權,獲學者認同,但須確保個資保護及身分查驗問題。內政部次長邱昌嶽今天表示,可以來思考。中選會選務處長謝美玲指出,仍應審慎考量。

為保障憲法賦予民眾平等參政權利,林思銘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部分條文,規定未來參選公職人員選舉,採保證金與電子連署推舉並行制。如同保證金數額,電子連署人數也由選舉委員會先期公告。

林思銘表示,選舉保證金制度是為避免浮濫參選,但不利經濟相對弱勢者或青年參選,妨害憲法保障民眾平等參政的權利。有志參選者應可在一定人數的連署推舉下,替代保證金投入公職人員選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召開公職人員選罷法公聽會,邀請內政部次長邱昌嶽、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長謝美玲、勤益科大基礎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周宗憲、政大選舉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俞振華等人參與。與會學者對於公職人員選舉採保證金與電子連署並行制皆表贊同,但須注意身分認證及資安問題。

周宗憲表示,保證金立法設計是為避免浮濫參選,但無法遏止具經濟實力的浮濫參選,卻限制有理念的經濟弱勢者參選,產生限制人民參政權的效果,保證金制度是否契合憲法保證人民參選權的意旨,值得省思。

他指出,不過採用電子連署推舉制,固然有助於排除參選的經濟障礙,但仍要注意民眾在連署時的個人隱私及其政治立場絕無外洩的可能。

國家寶藏發起人蕭新晟表示,他認為推行電子連署與保證金並行制是未來必須要走的方向,但在資安及隱私保護上要有更嚴謹的保障制度。另外,身分認證也要嚴謹面對,他舉例,很多年輕人的身分證或自然人憑證都由家長保管,很有可能形成「被連署」的現象,因此系統上的查驗也很重要。

俞振華指出,今天修法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要降低參選門檻,擴大參與。保證金制度是以社會總體成本考量,避免選局混亂,造成社會成本增加。如果保證金制度是保障有錢人參選,那連署制度是否也是保障有名的人參選,這是在價值上所必須做出的選擇。

邱昌嶽表示,保證金制度背後的意義在於,為避免恣意參選造成耗費社會資源。至於公職人員選舉是否納入電子連署制度,這可以來思考,但是相關配套一定要做好才能上路,個資保護、身分認證等都是要注意的事項。

謝美玲指出,保證金制度是為避免恣意參選,還是有維持的必要。日韓星等國會議員選舉,保證金數額比台灣還高。若採行電子連署,可能會發生連署人最後未必會投票給被連署人,若未限制範圍,可能也會發生任意申請連署的情況,查核也須由戶役政系統比對,需相關機關配合,但選舉期程緊湊,能否配合均值得審慎考量。(編輯:林興盟)1100512